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是哪年颁布(代理记账机构年检时间)

一个单位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单位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单位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一般而言,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要求等,是决定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单位规模大、经济业务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一个单位是否设置专职会计人员,应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建账则是强制性的要求,是否建账的最终核定权归行政主管机关。


机构和业务范围

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经批准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目前



,代理记账机构主要包括代理记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以及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几大类。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记账必须符合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关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具备条件的规定。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委托,代表委托人办理下列业务:一是办理会计核算业务。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证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等;二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会计报表管理办法;三是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四是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折叠代理记帐的好处

第一、 费用节省,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


第二、 运用计算机技术,高效,低差错率。


第三、 政府审批,专业正规,保障经济责任,免除企业后顾之忧。


第四、 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节省了专职会计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第五、 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是会计质量。


折叠存在的问题

1.对于《会计法》代理记账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目前是许多小型经济组织、



特别是广大的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知之甚少,认识不足,理解不够。


2.对于“代理记账”的措施不是很得力。当前对于应当委托代理记账的小型经济组织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而言,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应当建账而不建账的现象十分普遍,二是许多“受托代理记账人”不具备合法资格。这不仅干扰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许多其他问题。


3.在代理记账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应该说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实践中争议很大。


4.代理记管理办法账机构潜力未充分发挥。目前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整体规模普遍较小,代理业务范围不宽。真正能提供受托单位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纳税申报、内部审计、工商税务注册年检、财税咨询等全方位会计服务的机构很少。


5.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不规范。代哪年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机构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但实际执行中,相当部分的代理记账机构不符合此规定。


6.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混乱。实际执行中很多代理记账业务操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虚设。


7.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不乐观。会计核算方面尚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一些会计核算未能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计提法定公积哪年金、法定公益金的现颁布象也较普遍,代理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都只有基本会计报表,均未按制度规定的要求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等。

机构

8.是代理记账业务收费标准混乱。在收费标准上,各家代理记账机构悬殊较大,有些代理记账机构甚至通过低价进行恶意竞争,还有部分代理记账机构自身的经营收入核算不时间规范,隐匿收入现象也较普遍。


折叠推行代理记账的措施

1.继续宣传代理记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新修订的《会计法》目前正出台



推广宣传阶段,我们应当借《会计法》宣传的东风,大力宣传代理记账的颁布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突出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增强人们,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对代理记账的认识,努力开创代理记账新局面。


2.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推动代理记账的实施。关于代理记账的推动及实施,我们认为除了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宣传以外,应当由税务部门牵头推动其实施。一是税务部门同规模较小的单位组织,特别是一代理些规模较小的经营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联系紧密,推广工作力度大;二是税务部门本身有这方面的经验,一方面,税务部门在建制建账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另一方时间面,前几年税务部门曾进行过组织、督促小型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建制建账工作,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坚持下来;再有就是现有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马上开展这项业务。当然,代理记账仅仅靠税务部门一家是不够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组织和机构,也应当积极开展这方年检面的业务,为代理记账创造必要的条件。


3.尽快明确在代理记账过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认为,代理记账本身只是一项单纯的账务处理工作,受托代理记账人员既非委托人内部会计人员,也不是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人员,因此,受托代理人不应当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或审计职能。他们所能负责的只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形式上的审核,而非实质上的审核,当然也不可记账能深入实地去进行账实核对工作,否则,就有可能超出代



理记账的范围。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会计资料而生成的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出现虚假或不实,自然就应当由委托人承担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当然,如果这种虚假或不实是由于受托人的过失所造成,那么,他不仅要承担相关责任,而且还要负责赔偿因此而给受托人造成的损失。


专业人员为企业服务年检的过程中,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因信息不畅,精力所限理解不准确,而多交错交税费,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同时,本公司提供的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业务使企业达到合理税负的目的。本公司专业人员可以根代理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提出管理建议及财务监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经营效益受损,达到效益最大的目的。


所需资料

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产权证、租房合同)


2.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3.银行单据(提现、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借款单等)


4.发票(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发票记帐联)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