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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的性质(非国有性质企业是什么意思)

说明:标题受到了字数限制,标题应为:


我对“人家的企业(并非合伙制)你上班就有你一份了?劳动力只是生产要素的一环”观点的回复。


标题是一位网友的提出的问题,另一位网友还说:“我投资我办的非公企业招了工人就不归我所有了???”


以上二位网友是看了我的《世人应觉醒:认清几千年来投资者一方所有制的严重危害性》文章后提出的问题。


与以上二位网友认识一样的, 对企业的性质即资劳双方合伙共有制认识不清,或者说思想一下子扭不过来弯的,其实性质还非常之多,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个认识上仍很模糊的问题给予回复:


提出这个问题仍是旧观念的错误导致的,先这样说吧:人都不去上班,投资者的生产资料是不非国有是还是他的生产资料,投资者是否成了光杆司令?他若把钱放到银行,企业里都没有人劳动了,就是说社会上都没有企业了,银行把钱袋给谁,银行还敢收他的钱吗?


投资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就象家庭里的夫妻关系,家庭里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企业里的财产也是公司投资者与劳动者的共同财产,即是由千万个劳动者的人力成本与投资者的资金成本共同创造的财富。夫妻离婚了就没了家庭,劳动者与投资者分离了就没有了企业。就单单从这一点来说,不论什么企业就都是资劳双方的合伙共有制企业。


还有,企业的利润是由人力成本、资全成本、高科技人员的技术成本共同创造的。资劳(高科技人员属于劳方)双方都以与社会相同的人力成本(高科技人员按技术成本。技术成本中已包含了大于社会上的人力成本)按企业的实际年利润率分配应得的利润后,剩下的就是投资非公者的资金成本应得的利润。否则,企业非国有成千上万个劳动者拿垫付的人力成本创造的利润都被资方一人或几人一分不少的全部拿走,这平等这公平吗?谁都想想,就业前20余年,父母投入了多少的成长成本?自己就业后又要投入多少养家糊口的生存成本才能从事劳动,才能活下来。意思成长成本与生存成本构成的人力成本与资方的资金成本一起为企业的产品创造了价值即利润,为什么就不能各自分各自的成本应得的利润呢?

是什么

几千年来弃劳方只为资方一方所有,将劳方以自己的人力成本创造的财富全部被资方拿走 ,这既没有人性,也违反了人人平等尤其是财产权平等的法律规定。只要参加了劳动,用自己的人力公司成本为企业创造了财富,就要享有自己所创财富的权利。每个人的财产权人人平等,都受法律的保护,剥夺了劳方的财产权使财产归资方所有,就是违法。


劳动者之所以穷了几千年,就是自己的人力成本创造的财富被资本家等投资者霸占了几千年、是资本家等投资者这个债务人欠账几千年造成的的;是被资方拿走了自己的大蛋糕连让切一小份拿来改善一下生活的权利都享受不了造成的。


如果说“劳动力只是生产要素的一环”,那么,劳动力的本钱是什么?没有人力成本这个本钱,那能有劳动力?既然劳动力是生产要素即是生产中企业最重要的因素,又是重要的一环,那么,这个劳动力的重要因素、重要一环所创造的价值即利润跑那里去了,难道劳动者自己创造的利润就不应该有自己一份吗?有劳动者自己一份,才符合企业公理、符合法理,才天经地义!


如果说“你劳动,我开给你工资了”,那么,就再说说工资的事:性质


是什么工资是补贴家庭生活、应急风险、临时开销的消耗费用,不参与分配,但要从企业利润中扣除,也就是从资劳双方共创的利润中扣除。这样,资劳双方每人拿到的工资,实际上仍是拿的自己创造的利润,即自己的利润,并非资方赐予的。如果硬说是资方拿资方的利润赐予的,那么也完全可以说资方拿的高出劳动者几倍的意思工资,也是劳方拿出了自己的人力成本创造的利润赐予了资方。


不知网友明白了以上道理了没有?有什么问题再共同探讨吧。谢谢!


爱之光123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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