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个体户体户核定之后,综合税率2%左右
从2021年开始,全国最大的“税收洼地”上海开始取消核定征收之后,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就不断的被限制,大部分在做这个政策的园区都逐渐取消了。很多个体户以往可以做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都不行了。而且在2021年最后个人所得税一天,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当中,明确取消了权益性投资税费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按照查账征收计征,这让不少人都在考虑,今后要降低企业的税费起征点,该起征点从何下手。
同样是通过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核定,以前选择个人独资企业,不个人所得税行的情况下,为什么不选择个体工商户呢?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标准个体工商户在市场职能上面,和其他的组织形式是一样的税费。经营范围、开票品目等等,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享受的地位和法律层面,都是没有区别的。
而且个体户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况下,还不用开设对公账户,投资人的个人账户都可以进行首付款。而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是必须要开设对公账户的。在相关税收征收优惠政策扶持下,月开票额低于15万的时候,增值税、附加税都标准是免了的,只需要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超过了15万,但一年内没有超过500万,核定征收之后,综合税征收率也比较低。
目前,小规模个体工商户,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仅为1%左右(一般会低于这个税率),核定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差不多核定只有1%。一年500万以下,税费最高1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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