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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局投资类文件(河北省工商局企业查询)


以下为访谈实录:


【主持人】商事制度改革是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社会热议的话题。之前我从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年多来,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4月底,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77.6万户,同比增长40.1%。截至2015年4月30日,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84.4万户,同比增长22.3%。


【金洪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改革商事制度做出了重大决策和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工作,有力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抓好改革落实,激发创业投资类活力。为确保改革在我省顺利实施、取得实效,我局先后代省政府起草并印发了《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2个文件,开发建设了“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北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两套系统,从去年3月1日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之后“先照后证”改革、“三证合一”及各项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政策逐步推开,社会公众的创业热情不断高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逐步凝聚,大量小微企业在我省诞生并蓬勃成长。自2014年3月1日改革以来至今年4月底,全省新设企业20万户,同比增长58.1%,平均每天诞生468户企业。


二是抓好政策引领,营造宽松环境。从2011年开始,我局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零成本”注册,对小微企业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免费提供文本、免费办理注册登记,共减免费用近7亿元;参与起草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商事制度改革,制定了促进全民创业的18条措施;为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制定了规范执法办案工作意见,减少立案6309件,实施行政指导9600余件;为解决小微企业登记住所难问题,制定了《河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文件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作为省委“六件惠民实事”之一的牵头单位,组织省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人社厅等单位,制定了《支持全民创业实施方案》,明确了17条措施,有力激发了小微企业的投资创业热情;在全系统连续三年开展了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围绕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帮扶解困、优化环境等重点,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抓好措施创新,优化准入服务。为保障社会公众真正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享有公平公正高效便捷准入环境,我局积极推行多项创新举措,促进改革红利充分释放。一方面,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新政,加大培训,提升素质,并通过多种方式对社会公众加以宣传引导。另一方面,为应对改革以来创业者投资热情激增、业务量大幅增加的局面,积极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网上预审等服务方式,全面实行“一审一核”,简单登记事项审核合一、当场办理,并将小微企业的名称受理审查权、登记管辖权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工商局,方便小微企业就近办理。在登记业务量翻倍的情况下,做到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双提升,使申请人切实享受到了改革成果。


四是抓好职能服务,支持做大做强。积极采取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等措施,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近几年,全系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3698场次,帮助17510家小微企业融资1165亿元。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在全系统开展了“一分局一商标”活动,把小微企业做为帮扶重点,指导申请注册商标,目前全省注册商标达20.1万件,小微企业拥有量达50%以上。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全省建立小微企业党组织37846个,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助力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一是站在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立足工商职能,积极研究推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鼓励引导全民创业,培育做大市场主体。二是站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高度,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抓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三证合一”改革等各项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取得更大实效。三是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坚决清理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企业登记条件。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对没有规定依据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律取消,坚持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宽准入,促发展,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四是站在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切实提高服务效能。适应打造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加强注册大厅窗口建设,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切实实行当场登记,完善小微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我省小微企业“长大、长高、长美、长洋”,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主持人】据了解,在2014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文件,和近日发布的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都提到了,建立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就需要依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型微型企业名录。那么,请您介绍一下小微企业名录具体情况?


【刘秀丽】《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都明确提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这是国务院着眼于解决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指导,切实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扶持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河北省和精准度,着力解决企业、社会、政府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立起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切实增强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进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名录建设涉及发改、财政、工信等16个部门,需要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对接与互联互通。早在去年底,国家工商总局就制定了《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方案》,并于企业今年第一季度完成了对15个部委的需求调研,同时研究制定了小微企业名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模块设计方案。


【主持人】小型微型企业名录建立之后,可以为我省的小微企业提供哪些服务?企业因此会得到哪些便利?


【刘秀丽】这个名录依托工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由企业自愿申报,可以实现政策集中公示、企业扶持申请推送、享受扶持信息公示等功能。对小微企业来说,名录建成后,可以享受以下便利服务:一是可以集中查询扶持政策。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都出台了许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等,但由于政策较分散,许多好的政策不为小微企业所知,不能真正享受。而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后,对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扶持政策进行汇总,按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社保就业、公共服务等政策内容进行分类公示,方便小微企业查询。二是可以申请享受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名录建立后,各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小微企业可以在公示系统提出扶持申请,通过平台直接推送给相关部门。三是可以公示享受扶持信息。各部门将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可以为守信经营的小微企业增信,推动政府部门和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机构对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主持人】众所周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主要就是由于银企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企业信用记录的缺失和对信用意识的不足。目前我国正积极消除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现状,集中管理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为推动中小微企业有效的信用评级做准备。


在《实施意见》中也提到了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完善小型微型企业数据库,开展小型微型企业的信用评级,段处我省工商部门在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建设,为企业增信提供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段晓军】投资类1、工商部门所做工作


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要求文件企业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企业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而且公示的这些信息都要归集在企业的名下。这项新的制度,不仅有利于政府转变监管方式,运用大数据实施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同时,有利于我企业省284多万户市场主体,也包括广大小微企业通过公示信息积累和增加自身信用,对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基础桩”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对小微企业发展更为重要。在信息都不公开的情况下,将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因为人家是大中型,在起点上小微企业就已经被比下去了,在市场竞争中没有优势。而在信息公开的形势下,如果小微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将登记备案、行政许可、主动接受监管等信息都公示出去,交易伙伴、消费者根据这些信息判断一个企业的诚信程度、履约能力等,认为这个企业讲诚信、有履约能力,就不会考虑一个企业的大小或规模,会愿意选择与其签合同、购买其商品或服务。这样,小微企业就可以和大中型企业在一个起点、一个平台真正的公平竞争了。当然了,如果小微企业不依法主动公示自己的信息,或者说企业自身的信息公示是空白,实际上是主动放弃了为自己积累信用、增加信息的机会。


如果市场主体没有及时、准确公示信息,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就是说有了失信记录和污点。对广大市场主体而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公示企业信息也是一项新义务,这涉及我省280多万户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以及我省的营商环境和信誉度。为使广大市场主体尽快了解、认识、适应新制度,避免造成信用损伤,全省工商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省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查询企业信息公示是工商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使“宽进”和“严管”两个轮子都转动起来的基础,事关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为此,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举全局之力,宣传引导、帮扶广大市场主体。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供队伍保障。我们采用三级视频形式,面向全系统近3万名干部职工系统解读了“一条例五规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了组织企业年报的人力和智力准备。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提供社会保障。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面向辖区市场主体的覆盖面达到100%。去年9月和今年3月,开展了两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宣传月”活动。省局编印了25万余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知识问答》向全省发放,各市局、县级局也进行了翻印和发放。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解读企业年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是完善公示系统,提供技术保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要求,省局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发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即时信息公示等模块, 并于去年9月22日上线运行,满足市场主体报送公示信息的需要。


2.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市场主体需要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包括联系信息、存续状态信息、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是有时间限制的,即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要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截至5月10日,我省应公示2013年度年报的市的场主体199.8万户,已公示109.4万户,年报率54.7工商局7%;应公示2014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246.2万户,已公示126.1万户,年报率47.72。综合来看,我省的年报率还不是很高。5月7号,省局专门召开了全省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会议,将5月份作为企业年报工作突击月,全力组织帮助企业报送公示年报信息。


从今天算的话,距离年报结束只有46天的时间了,借今天的节目,呼吁广大市场主体抓紧报送公示年报信息,履工商局行信息公示义务,更为自己积累信用。


3、市场主体不报送公示年报信息有什么后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到6月30日还没有公示年报信息,从7月1日开始,工商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要把没有年报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没有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都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送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也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实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在此,提醒广大市场主体,不要抱有等待观望甚至是侥幸心理,认为年报信息早报晚报一个样,报与不报一个样,更不能想怎么报就怎么报。


4、工商部门如何发现企业不报送公示年报信息


主要是采用抽查的方式检查企业的信息公示情况。根据省局“四个专项行动”的安排,7-8月份,我们将开展企业年报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按照3%的比例,从全省近65万户企业中抽取名单,然后分派到各市、县工商局,分别实施检查,河北省检查中发现企业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果企业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的,也会被公示。抽查的结果要记录在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查询示。


【主持人】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在“三证合一”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工商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


【主持人】随着“三证合一”制度的推行,我省小微企业在申请登记或变更上,有哪些便利?


【刘秀丽】通过实施“三证合一”,市场主体准入实现了流程简化、资源优化,达到了市场主体和政府职能部门“双减负”的目标。


截至今年4月30日,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84.4万户,同比增长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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