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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范本带数字(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报表如何填)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如何填写——案例分析(图文并茂)


填表指引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3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 6500=19500(元)


该企业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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