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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吗(商誉到底属不属于无形资产)

股神巴菲特曾经说过:“如果非要我选择一个财务指标,我就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毫无疑问,一个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越高,为股东创造财富的效率越高。但是怎么衡量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质量呢?这就要看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商誉”了,这个代表企业竞争力的灵魂式资产,却在今年年初的A股市场掀起一场“雷暴”,令投资人心惊胆战,今天,大富翁就带大家一起学习商誉的知识,为你股票投资保驾护航。


一、商誉的定义


中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商誉(Goodwill),是能使企业中的人、财、物等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种 “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这里有三个要点:


①商誉的计量是在企业合并时候计算的。


②商誉不能脱离具体的企业存在。


③商誉是指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在用户中享有较高信誉、经营情况特别良好而形成的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的获利能力。即商誉是一种属性,一种能力。



二、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关系


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由此可见,由于商誉属于不可辨认资产,因此不属于无形资产,只能算作“无形项目”。但是,商誉仍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应当确认为企业一项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备注: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



首先,商誉是无法辨识的,无形资产是可以辨识的。要辨识一项资产,就得提供相应的有形的证据。知识产权作为常见的无形资产,可以有专利证书;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有开发文档或著作权专利证;商标作为无形资产,有商标注册证明。而商誉,是无法拿到一个有形的证明的,最典型的就是上面谈到的协同效应。这只有在两家公司合并数年后,才能证明这个协同效应是不是真正发挥了效果。


其次,无形资产可以每年折旧,商誉是不需要折旧的,但商誉每到资产负债日必须做资产减值测试。


最后,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资产,拥有物权的所有属性,可以出让、抵押等。但商誉虽然在资产类属于企业的资产,无法出让和抵押。


三、非合并企业商誉的计量


我们知道商誉的本质是一种属性,一种能力。这个能力就是赚取超越同等价格资产利润的“超能力”。这种“超能力”体现在哪里呢?在财务报表上的“净资产收益率”,它直接展现了企业赚钱的能力高低。比如我花1000万在曼哈顿修了一个停车场,和我同样花了1000万在撒哈拉沙漠修了一个停车场,两者带给我的经济效益有天壤之别。


但问题是商誉是在企业合并的时候才能体现出来,企业间不发生这种交易的时候,我该如何计算这种赚钱能力的高低呢。说到底净资产收益率只是体现了能力的高低,但是并没有告诉我这种能力有多大的经济价值。我得把这个数字算出来,因为净资产收益率是商誉的入口和地图。就从净资产收益率着手吧。


此处引用投资人唐朝的计算方法,我是比较认同的:


首先要从逻辑上假设,由于资本无时无刻的逐利行为,当下所有资产的回报率实际是一致的(否则会导致套利行为发生,直至达到一致或差异小于套利成本),全都是常数N——N可以取值无风险回报率。


让我们列个小学数学方程式阐述它,那就是:


(净资产A 经济商誉G)×N=净利润=净资产A×Roe。


这个方程里,未知数只有一个G。


这个小学方程式推下来,会得到一个关于未知数G的等式:


G=(Roe/N-1)×A


它表明经济商誉G和Roe之间的一个对应关系:Roe越大,G值越大;Roe越小,G值越小;当Roe<无风险回报率时,G值为负。


于是,如果无风险回报率为6%,一家净资产收益率为30%的企业甲,它的经济商誉=(30%/6%-1)A=4A;一家净资产收益率为3%的企业乙,它的经济商誉为-0.5A;而一家净资产收益率为-6%的企业丙,它的经济商誉为-2A。


由此,我们会发现以pb高低来衡量企业价值,是一件荒谬的事情。同样账本上记录的都是100元净资产,但甲的100元,一年能赚30,而乙的100元一年能赚3元。甲的100元净资产加上400元经济商誉,如果等价于乙的100元净资产加-50元商誉,那才真正是没天理呢!


四、商誉的能力属性


我们刚才通过净资产收益率为突破口计算了未进行企业合并时企业商誉的经济价:G=(Roe/N-1)×A,我们发现在静态的环境中N、ROE、A都是准备的数字,我们可以计算出企业的静态商誉经济价值。


可是动态的呢?三个全是变量。这说明企业的商誉也是动态变化的,他更像是一种属性,我们的计算只是在一个时间点的“拍照”,可是在时间的“录像”中,商誉的经济价值大小一直在变化。


我们把这种能力当作属性看待的时候,用比率来衡量更客观。比如A企业的商誉,能力是20%,也就是说能给企业带来20%的净资产获利能力增值。那么当企业净资产是1000亿,商誉就是200亿,当企业净资产是1500以,商誉就是300亿。静态的和动态的是两个维度,结合起来看,更全面。


五、商誉的操纵风险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符合资产的定义,应当予以确认。但是商誉很难予以准确计量,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商誉金额是企业合并中确认的子公司不可辨认资产的支付对价。在进行减值测试时,资产组中包含商誉,在减值时需要首先冲减商誉账面价值。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商誉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又不存在实物资产对应,难以对其进行计量。商誉的特性导致其很容易发生减值,而其确认方式又导致其金额很容易纵,因此商誉金额过高不是好事。



商誉产生于会计和商业的差异。会计是客观的,商业是主观的,所以商誉纵是有比较大的空间。一种比较常见的是,通过计提大额商誉减值达到“大洗澡”的目的,从而提升后续年度利润。一种比较常见的是,开始就低估商誉的价值,从而避免后续计提减值影响利润。


六、商誉永久损失的风险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我们讲商誉是企业的能力属性,这个是绝对的;商誉的静态估值是数量属性,这个是相对的。


我们考虑,商誉这个属性,有没有可能永久损失?比如一家饭店在城区的黄金位置,政府开发新区,大量资金和人流变迁;比如一家高科技公司,领军人物的变动;比如一家技术公司,时代潮流一去不复返。长生生物因为疫苗安全性问题,商誉归零。如果海康威视的大安防在末端的摄像头遇到法律障碍怎么办?可口可乐公司因为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销量一去不复返怎么办?伊利股份再一次发生三聚氰胺怎么办?


唐朝说企业报表的净资产不可靠,没意义,我觉得是走极端了。


把商誉当作大宝贝供着,也是另一个极端。商誉具有很强的易变性,波动性,这点投资人不能不重视。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新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广告词:商誉恒久远,减值永不完。当然这种减值也是账面上静止的,企业在某个时间点的商誉价值还是可以计算的。


七、商誉的会计处理


本部分为会计专业知识,感兴趣的可以浏览,作为加深对商誉理解的辅助资料,也可以略过商誉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各国会计界有不同的看法,一般有如下三种处理方法:



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以摊销列作费用。此种观点认为实施合并的企业为了取得以后若干年度的超额利润,发生了超额耗费,这一超额的代价表明被并企业有商誉存在。商誉同样符合资产的定义,它和其他资产一样,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着效应,其本身也会损耗,就像开办费等递延资产一样,应定期予以摊销,与所获取的超额收益相配比,这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稳健性原则,否则就会在未来虚增利润。


把商誉看成一项权益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直接冲减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此观点认为,商誉的价值很不确定,不能单独存在和变现,而且形成商誉的因素难以为企业所控制,在合并之后,商誉不一定能继续存在。如原来优越的地理位置,由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现在或将来不一定仍然还处于优势的位置;由于主要管理人员人事变动,现在或未来的经营水平不一定还有原来那么高,等等。若将其列作商誉不摊销或分期摊销,不符合稳健性原则。因此,合并商誉应在其会计处理上直接同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即留存收益进行冲销,或直接冲销合并企业的当期收益(把合并企业多付的一部分款项看成是与合并业务相关的费用)。


将商誉作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此观点认为,外购商誉是企业并购交易时获得的能为购买企业带来超过正常盈利水平以上的超额利润,因而是一项资产。作为资产,商誉应予以资本化。成功的企业拥有的商誉将得到永久保持,价值不会下降。此外,在被并企业以往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已形成了未入帐的自创商誉。这些费用以前均已计入费用,抵减了过去的收益,现在通过并购后由并购企业将确认的商誉进行摊销,造成重复计算商誉费用。


1.在新准则体系下,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涉及到商誉的会计处理。


中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可以看出,中国就商誉的初始确认及计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即都是差额式的间接计量。按照中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相关资产和负债均以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


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成本的内容。


根据新准则第20号,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别根据准则确定合并成本以及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并比较两者之间的大小。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2.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3.合并合同或协议中所约定的未来事项对合并成本的可能影响金额,但该金额计入合并成本的前提是:在购买日能够合理估计该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首先应对两者的计量进行复核,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然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也就是说,新准则对于正商誉和负商誉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正商誉,新准则规定要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结合第2号准则的要求,在确认商誉的同时还应对按合并成本所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对负商誉没有采用递延收益的方式分期计入损益,而是在合并当期一次性计入损益。


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购买日购买方的账务处理中就能够单独确认商誉,从而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单项列示,而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控股合并交易,因在合并日账务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入账的合并成本中就包括商誉价值,所以在合并日购买方的单独资产负债表中商誉并未单独列报,而是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而在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才需要单独列报合并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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