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合并了老准则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在报表列示上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老准则
“工程施工”余额>“工程结算”余额
——报表列示“存货”
“工程施工”余额<“工程结算”余额
——报表列示“预收账款”
新准则
“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报表列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报表列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具体区别详见以下表格:
例一:
例二:
总结
1、预收账款只是强调了提前收款的意思,而合同负债更准确,表示已经确定收款但尚未履约的金额,在建造合同中,显然后者更准确;
2、存货只是强调了企业拥有的将来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而合同资产则表示已经履约导致将来收款的权利(其收款确定性低于应收账款),毫无疑问后者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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