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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53号公告(甘肃53个县区书记县长公示)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通告


兰疫防办发〔2021〕第53号


10月13日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报告新增本土病例1例,10月15日,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例、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报告新增本土病例2例,10月16日陕西西安报告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2例(途经嘉峪关市)。为持续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严防疫情输入,现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2021年9月30日(含)以来从内蒙古二连浩特市,10月1日(含)以来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陕西西安市、甘肃嘉峪关市来兰返兰人员,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同时,以上地区来兰返兰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县区、高新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省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重点地区来兰返兰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管控和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三、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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