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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员工工资允许扣除项目(个税从工资里直接扣除的怎么计提和发放)

一、工资计算个税的四类基本扣除


工资薪金算个税时,有四类基本扣除项,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基本减除费用


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其中2018年10月1日后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可以扣除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


2、专项扣除


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个人负担的部分“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提醒:个人自行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可以在工作单位缴个税时扣除,但扣缴标准应按工作地的标准执行。


3、专项附加扣除


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自2019年1月1日后才能扣除。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如: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二、个人所得税实操的几个知识点


1、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不能,因为是在国外发生的


根据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按规定享受扣除。对于纳税人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纳税人参加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


3、纳税人处于本硕博连读的博士阶段,父母已经申报享受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如果在博士读书时取得律师资格证书,可以申报继续教育扣除吗?


可以,本人可以享受律师资格证书对应的3600元继续教育扣除


如果纳税人有综合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







4、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是否能够享受扣除?


可以,具有考籍管理档案即可


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教育部门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5、我是一名会计,每年进行会计继续教育,是否能够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不可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19年版)》列举的13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中,并不包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6、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扣除?


两种继续教育可以叠加享受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 400 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 4800 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 36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 84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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