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商务部网站上发布了《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请提供取消二手车限制迁入政策落实情况的函》(以下简称《取消限迁函》),这已经是一年时间里,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第三次发出解除二手车限迁的专项通知,这一次仍然剑指拒不执行“解除限迁”政策的地方政府。
NBD汽车对山东、广西、湖北、新疆、黑龙江等地区的二手车市场进行了调查,大部分城市对二手车迁入的排放标准进行了“地方升级”,对国家部委出台的“符合在用车标准”不可限制迁入的政策采取了明显的“不执行”态度。
很明显,济南市对二手车迁入要求的国四标准,已经违反了《二手车国八条》的规定。但是,对二手车限迁并不只济南一地。NBD汽车调查显示,截至2月底,除去伊犁、兰州、大连、抚顺、葫芦岛5个城市,以及贵州、四川、安徽、广西、陕西、内蒙古、广东、新疆等8个省份外,还有17个省区市、100多个城市并未解除限迁。
上述济南车管所工作人员对NBD汽车表示,理论上来说,只有黄标车属于国家鼓励要求淘汰车辆是没错。但是国家六部委曾印发的《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到,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老旧车原则上指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那也就是国四以下车型基本属于鼓励淘汰的车辆。
各地方之所以对取消二手车限迁有“抵触”,主要是基于环保和税收的考量。此前陆续颁布的政策在激发二手车市场活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过去的一年,陆陆续续有地方政府放开限迁,但仍有个别地方钻了空子,在放开二手车交易后又关上了。
罗磊认为,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重影响到二手车市场的活力,阻碍了全国二手车市场的发展。此次由商务部、公安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取消限迁函》对限迁政策的全面打开有了质的突破。
“公安部的介入无疑是对于全面打开二手车市场的一剂强心针。以后所有地方政府的迁入信息都会进入公安系统。”罗磊说,除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外,任何地方政府都不能再自行限制二手车的交易,必须严格执行中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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