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2021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明白纸
广大市民:
2021年我市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工作已开始,涿州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是我市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将申请情况说明如下:
一、受理时限
2021年7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表领取方式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应到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管委会领取《涿州市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城镇居民
1、填写《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1份;
2、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儿童无身份证的提交出生证明);
4、结婚证、单身(丧偶)承诺、离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现单身承诺)原件及1份复印件;
5、申请家庭有车辆、房产和工商注册企业的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房产证及房产评估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股东出资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6、高端人才、低保、劳模、孤老、重大疾病、残疾、见义勇为人员,还应当提供下列证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经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者其配偶);由市总工会认定及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劳模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65周岁以上且无子女孤老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由市区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经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见义勇为事迹相关证明。
7、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或退伍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提供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8、在边海防、高山海岛、舰艇部队、特殊艰苦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提供旅、师以上级别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进城务工、外来务工人员
1、填写《涿州市外来务工、进城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1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儿童无身份证的提交出生证明);
3、申请家庭户口簿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结婚证、单身(丧偶)承诺、离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现单身承诺)原件及1份复印件;
5、劳动(聘用)合同(需在人社局备案合同)1份复印件;
6、城镇职工的《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核对表》1份原件;
7、在户口所在地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证明1份(仅限外来务工人员);
8、申请家庭有车辆、房产和工商注册企业的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房产证及房产评估报告、企业营业执照及股东出资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申请人为高端人才的还应当提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
四、咨询电话
3632196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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