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新能源免车船税如果备案(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车型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取消一批税务事项证明,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时,不用留档。如企业自身不做好备案,依旧是后患无穷。







制图:李一园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取消一批税务事项证明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以下简称《决定》),包括总分机构证明、纳税困难证明、退税商店符合有关条件的证明、资源管理证明在内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都被取消。


据了解,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有3项,分别是总分机构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证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证明。


那么,取消了这些证明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什么?纳税人今后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又该注意什么?


在咨询了掌握具体执行口径的多地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有关专家后,得出以下结论:


总分机构证明:自行留存,无需提交


具体规定:


《决定》第12项规定,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时,不再提交总分机构证明。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无需由市场监管部门另外出具证明。


实操建议:


在北京市办理增值税汇总纳税时,纳税人需按要求准备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携带已实名认证过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前往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有关专家提醒,今后,企业只要留存好能充分证明总分机构资格的资料即可。同时,纳税人需注意总机构与分机构的申报期限(季或月)保持一致,还应注意各地税务机关的一些具体规定。


对此,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杨根新提示,不再提交总分机构证明,实质上是税务机关基于诚信假设而取消前置审核的举措。这是对纳税人的信任,但相关纳税人在享受信任的同时,要注意增强自觉性。具体到业务层面,不仅要保存好相关资料和证明,更要加强财务核算、发票管理和价格管理等内部管理,避免因内部资料管理不足而引发涉税风险。


继承、接受遗赠:由纳税人决定是否公证


具体规定:


《决定》第4项规定,纳税人办理个人无偿受赠不动产免征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属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不再提供公证资料、取消公证要求。有关材料报送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六条执行。


实操建议:


多位基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取消公证,对纳税人是一大利好,但应注意,取消公证证明,不等于取消资料审核。有关专家表示,税务机关仍然会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但对相关资料的公证证明,要求从强制项变为可选项。


换言之,相关纳税人仍需提供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原件及复印件,但省去了办理公证的费用支出。同时,税务机关很可能采取更为严格的后续管理,来防止纳税人少缴或者漏缴相关税费行为的发生。


那么,取消原有的强制公证要求是否会损害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合法性?对此,杨根新解释“不会。”因为取消公证要求后,继承人之间如果有纠纷,也可以采用公证的方式来保障合法性。


孵化器、科技园减免税:留存资料以备日后检查


 具体规定:


《决定》第13项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备案时,原需提供国务院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不再提交,而是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替代。


实操建议:


相关税务所工作人员提醒,证明材料不再提交,改由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形式替代,但仍要做好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以及孵化协议等资料的留存保管,以备日后检查。


杨根新认为,对企业而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税额基本固定。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比如江苏省是按季度申报缴纳。取消证明前,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待遇。《决定》实施后,企业按照要求自行对照,无需税务局审批或者备案,可以提高征纳双方的办事效率。


注意具体要求:为资料真实性承担责任


有关专家提醒,纳税人办理税收优惠时,务必注意对涉及证明的要求是“不再提交”还是“不再提交,自行留存备查”,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不再提交”指税务机关不再将相关资料作为特别事项进行处理,基于对纳税人的信任假设以及自身获取第三方信息的能力,彻底取消该资料的必要性,政府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来替代纳税人专程向税务机关提交材料的方式。比如“五证合一”企业在市场监督局登记的企业信息,就可以在金税三期中实现信息共享。


“不再提交,自行留存备查”就不一样了——该材料仍然是必要的,即纳税人依然需要前往主管部门开具相应证明材料。不同的是,业务办理流程中这类证明材料不再作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的必要材料。留存的意义在于,如果日后有相关需要,这些证明材料仍然能派上用场。


换句话说,“不再提交,自行留存备查”的实质是简化办理流程,节约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专家提醒,对于有自行留存备查要求的证明,纳税人需保存好原件或经法院确认过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版或复印件。


原件不慎遗失时,纳税人务必及时到有关部门补办。“享受这一利好同时,纳税人应对证明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总监付波说。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已经2019年3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共计15项)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1


纳税困难证明


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纳税人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


不再提交。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告知承诺、主动核查、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替代方式办理。


2


退税商店符合有关条件的证明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备案的企业向省税务局办理退税商店备案时,需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书面证明。


不再提交。改为部门内部核查。


3


资源税管理证明


开采销售规定范围内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矿产品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购货方(扣缴义务人)在收购矿产品时,应主动向销售方(纳税人)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扣缴义务人据此不代扣资源税。


税务机关不再开具或索要资源税管理证明,并通过以下措施强化监管:


(1)进一步加强开采地源泉控管,对已纳入开采地正常税务管理或者在销售矿产品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实行纳税人自主申报,不采用代扣代缴的征管方式。


(2)对于部分零散税源,确有必要的,可采用委托代征等替代管理方式。


(3)加强与矿产资源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加强资源税源头控管和风险防控。


4


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证明


纳税人办理个人无偿受赠不动产免征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属于继承或接受遗赠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


取消公证要求。有关材料报送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六条执行。


5


购车单位或人员身份证明


纳税人办理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购车单位或人员身份证明。


不再提交。


6


残疾人证明


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为社会提供服务,办理免征增值税备案时,需提供残疾人证明。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7


外交机构、人员身份证明


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办理其所有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单位及人员身份证明。


不再提交。


8


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


经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办理其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时,需提供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9


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批文


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办理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需提供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批准其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批文。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10


捕捞、养殖船证明


纳税人办理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由渔业船舶管理部门出具的捕捞、养殖船证明。


不再提交。


11


车船产权证


11.1 纳税人办理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渔船产权证明。


不再提交。


11.2 纳税人办理军队、武警专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车船产权证。


不再提交。


11.3 纳税人办理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备案时,需提供车船产权证。


不再提交。


12


总分机构证明


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纳税时,需提供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以及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总分机构关系证明。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无需由市场监管部门另外出具证明。


13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证明


纳税人办理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备案时,需提供国务院科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不再提交。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替代。


14


转制证明


经认定的转制文化企业,办理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备案时,需提供转制方案批复函;企业营业执照;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的证明;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有关材料;相关部门对引入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变更资本结构的批准文件。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15


退出现役证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办理减免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备案时,需提供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不再提交。改为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