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1日,防城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上级公安经侦部门的一条涉税犯罪线索,随后成立“‘5·1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专案组,组织开展专案侦查。在公安部经侦局和广西公安厅经侦总队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防城港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和税务稽查部门通力协作,经过两个多月的精心研判,一个以福建籍林某达、黄某辉为首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至此精准锁定了该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
随后,专案组对该团伙相关资金流动、开票数据进行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团伙自2018年以来,在防城港市、海南洋浦、福建平潭等地成立了40多家空壳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从中赚取开票费用,开受票涉及山东、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等20个省市147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达8.37亿元(其中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3.5亿元,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4.87亿元)。
经过前期深入侦查和研判,专案组已基本摸清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法和组织架构,整体情况基本掌握,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收网条件成熟,确定8月6日晚至次日凌晨,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开展集中抓捕行动,出动公安民警、税务工作人员50余人,提前安排抓捕组民警分赴福建、海南、江苏以及防城港市内,开展集中收网。抓捕行动开展,各抓捕组民警和税务工作人员雷霆出击,相关抓捕对象纷纷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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