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留存收益(留存收益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有关系吗)


留存收益是指留存在企业中的净利润。留存在企业中的净利润按其是否指定用途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即盈余公积,二是未指定用途的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润。因此,对留存收益的核算就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一、盈余公积的核算


(一)盈余公积的类别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公司法规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并留在企业的积累资金。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应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但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2.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自愿提取的留存收益的一部分,是留存收益中已确定用途的积累资金,其数额应视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其提取比例由股东大会决定而非法律强制。


(二)核算盈余公积应设置的账户


为了反映和监督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总分类科目。它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该科目贷方反映盈余公积提取的情况,借方反映提取盈余公积的使用情况;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提取尚未使用的盈余公积结余数。该账户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


(三)盈余公积的核算


由于提取盈余公积的过程属于净利润的分配过程,所以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时,应按各自计算出的提取数额,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利润分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提取盈余公积的核算


【例8 -6】甲商业企业2010年年末税后净利润为600 000元,法定盈余公积按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按5%的比例提取。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30 000


2.盈余公积使用的核算


由于盈余公积有着不同的用途,因此其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


(1)弥补亏损。企业发生的亏损,在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以后,可用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进行弥补。由于企业未弥补的亏损表现为“利润分配”


科目借方余额,因此-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先将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再通过“利润分配”科目弥补亏损。即用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例8-7】甲商业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任意盈余公积200 000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200 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00 000


(2)转增股本。企业经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增资手续后,可以将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或股本。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实际转增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或“股本’’科目。


【例8-8】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定,用法定盈余公积派送新股2 000 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甲公司作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2 000 000


贷:实收资本——普通股    2 000 000


二、未分配利润的核算


未分配利润的核算是指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它也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讲,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从数量上来说,未分配利润是期初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税后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利润后的余额。


该数额是一个累计结存数,它反映的是截止到本年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的数额。


这一数额表现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若该科目为借方余额,则为历年累计的未弥补亏损的数额。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单独反映。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