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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

6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按照公告,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三种特殊情形除外),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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