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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包干是什么意思(劳务包干合同是什么意思)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承包项目共有两部分参建人员,一部分是项目部的施工技术与管理人员,另一部分则是不同工种或专业工程具体施工的建筑工人。施工技术与管理人员是项目部的基本队伍和核心力量,一般由施工企业直接组建;而建筑工人除施工企业自有的直属专业班组外,多数为劳务分包的专业施工队伍。在施工单位的劳务分包中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和法律风险,本文将探讨施工企业劳务分包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施工领域的专业化施工队伍也越来越多,专业的建筑劳务企业应运而生。此时,施工企业将工程施工的劳务分包给专业的劳务队伍,既符合专业化的施工要求,也符合施工管理的经济原则。因此,目前施工企业的劳务分包已成为常态。


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大致可分为13类,即木模板工程和木门窗工程;砌体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石制作工程;油漆、涂料等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制作、浇筑工程;脚手架搭、拆工程;预制楼板安装工程;电焊、气焊、钢结构焊接等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钣金工程;架线作业等。劳务分包往往就是按照上述各项劳务作业内容而进行的,有的单项分包(有时由于施工工序的冲突,也会出现单项分部分包),有的多项组合分包,有的将整个工程的劳务整体分包给一个劳务公司。


劳务分包就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上述劳务作业,发包给相应的劳务公司或专业劳务队完成,施工单位支付相应劳务报酬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此种形式下,整个施工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提前通知不同的劳务分包单位和不同的专业施工班组按计划进场施工,施工工艺、技术、质量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施工材料由施工单位统一供应。大型施工设备、机械、机具,有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有的则同步包给劳务分包单位,辅料、辅材和小型机具一般由劳务分包单位自备。


劳务分包的计价方式一般有四种。一是单项作业分包时,一般按单项作业单价乘以该单项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二是平米包干价,不论是单项分包还是多项组合分包、整体劳务分包,一律按建筑物的平面投影面积约定单价,最终按建筑物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总价;三是施工单位将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合同价中的人工费以及人工费调差部分,按一定系数剥离给劳务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报酬与工程施工总造价挂钩;四是不同工种的工日、工时单价乘以工作日、工时数计算,一次一清或定期结算。


劳务分包情形下,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劳务公司组织聘用的劳动者与劳务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所以,实际施工的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均应由劳务公司负担,安全事故责任按造成事故的原因和归责原则,分别由施工单位、劳务公司或第三方承担。施工单位对劳务公司的劳务人员一般不直接承担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施工单位将施工劳务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则施工单位要对劳务人员和其他合同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目前施工劳务分包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施工单位应如何应对?


目前的劳务分包面临着很多问题,一是合同约定的作业内容不清、界限不明,附加义务不清、责任模糊,极易发生现场扯皮;二是对劳务承包方进场、工期、退场延误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当其延误影响其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法追究其工期延误责任;三是安全生产方面以包代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或人身伤亡事故,不但有可能延误工期,遭受行政处罚,还有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先行垫付责任。


另外,由于施工单位缺乏对劳务公司发放劳动者工资的监管,如将劳务报酬直接支付给劳务承包人或班组长后,收款人隐匿或拒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时,将会导致劳动者向施工单位主张工资;采用整体劳务分包形式时,劳务承包合同中没有对劳务报酬进行施工工序单价分解,在劳务公司没有全部完成承包的施工作业时,发生劳务报酬结算纠纷时,双方又没有办法公平结算。


因此,施工单位进行劳务分包时,一定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劳务公司。施工单位在选择劳务公司时,要对其进行全方位的考察,以保证选择到人员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劳务公司,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按期完工、节约成本,降低风险。


施工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时,一是要详细约定分包内容、施工界限,必要时要明确到分项分部,甚至精确到界点和尺寸,以防因约定不明而相互扯皮;二是要明确劳务公司的辅助准备工作范围,施工机械设备机具与辅料辅材的配备责任以及质量要求,以防发生此类纠纷;三是明确付款方式,施工单位一定要把劳务费全部支付至劳务公司对公账户,或代其将工人工资直接发放到人,切忌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实际承包人或班组长,以防其领到劳务费后不向工人支付,导致劳务人员讨要工资时,施工单位额外承担二次垫付责任。


整体劳务承包使用建筑面积计价时,应在约定劳务报酬总单价的同时,进行分项分部劳务费单价分解,以免劳务总承包单位中途退场时,双方无法计算劳务报酬。在进行分项分部劳务费单价分解时,宜采取“前低后高”的价格分解策略,以防劳务总承包单位干完前期赚钱项目后,怠于后期薄利项目和收尾工程施工甚至擅自撤场,留下一个烂摊子没人接手,另行发包给他人施工时,因单价提高而给施工单位造成额外损失。


另外,在劳务分包合同中,还要明确约定联系、通知方式,做好工作衔接;设定逾期进场违约责任,提前完工奖励办法,以促使劳务分包单位积极组织施工;要求劳务分包单位为施工人员交纳工伤保险或人身保险,合理转移安全事故赔偿责任;约定材料超耗的违约责任和节约材料的奖励办法,促使劳务分包单位节约材料、杜绝浪费;约定质量监管方式,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责任与对应的违约责任。


三、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如何做好现场管理,防范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风险?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提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统筹好施工队伍组织管理工作,根据计划工期进度、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节点、施工工艺工序节点等,对工种配置、人员投入、不同班组进场时间、现场清理与退场时间等进行科学、详细规划,并在合理期间内提前通知劳务分包单位,确保劳务人员能够按工种、按时组织到位,实现不同工种和工序的无缝对接,避免因劳务安排脱节,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导致工程整体延期。


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单位一是要将劳务分包的质量管理纳入到项目总体质量控制体系之中;二是要在开工前或工序工艺施工前,邀请劳务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技术核定、技术交底;三是加强对劳务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指导,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不合规行为;四是及时对各工序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及时通知返工修补,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材料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方面,施工单位要做好劳务分包的材料使用管理,一是要严格审批领料手续,由领料人员凭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领取建筑材料;二是对劳务分包单位要实行限额领料制,根据施工图纸计算的材料定额,严格控制领料数量,超定额领料必须弄清原因;三是要加强现场材料的管理,对现场材料定期进行盘点,不用的材料要及时退库收回,以防丢失损毁浪费;四是实行材料消耗奖罚制度,对超耗材料的要扣除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对节约材料的要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劳务分包的安全管理也不能忽视。施工单位一定要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确保施工安全措施到位,并不间断地巡视检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劳务班组进场时,一是要核对进场人员并实名登记,二是要检查核对社会保险或意外保险投保情况,杜绝未投保人员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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