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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狱基本建设项目规范(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39一2010)

□李豫黔


六、新时期改造罪犯的创新探索和成功实践


重视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是新中国监狱同旧中国监狱、现代西方国家监狱的本质区别。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反映了监狱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彰显了“改造人”的监狱工作宗旨,是党和人民赋予监狱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


2006年2月8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视察了浙江省女子监狱。习近平详细地询问了监狱的情况,并仔细查看,包括监狱建设、干警、犯人、生产、教育、执法、生活等情况,习近平充分肯定说“你们的管理水平很好,你们的教育不错,犯人生活条件也不错”,“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要体现社会主义的特色,你们提出的平安监狱、文明监狱很好”,这些讲话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明了监狱工作的发展方向。


为了提高监管改造罪犯的能力,2002年,司法部对全国监狱长分十批进行全员集中培训,进一步研究监管改造罪犯治本之策。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监狱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从监狱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问题,2003年1月,《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国监狱体制改革正式启动。2007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2008年在全国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


2008年中央政法委强调指出,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对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矫治、落实衔接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底中央综治委第四次专题会议对罪犯的职业技能培训、无缝对接、心理矫治、安置帮教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等等这些新要求,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其核心都是要求监狱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司法部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监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对坚持监狱工作方针,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作出了具体的部署。2008年10月、2010年10月、2013年5月,司法部先后在河南,安徽,山东召开全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会议,在全国监狱系统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不断深化罪犯教育改造改革,不断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司法部先后在全国监狱推广了湖南星城监狱、浙江乔司监狱、四川锦江监狱、山东微湖监狱等先进单位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司法部、各省(区、市)先后评聘了一大批教育改造罪犯的专家和能手,有力地持续推动了教育改造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


新时期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安全稳定是监狱改造罪犯的前提和基础,是监狱工作的第一责任。通过多年持续不断地强化安全认识,强化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排查,强化安全检查,强化安全建设,我国监狱安全稳定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监狱持续安全稳定。2019-2020年,连续两年全国监狱在押罪犯脱逃率为零,全国监狱无重大事件事故发生,监狱安全稳定创造了中国监狱历史最好水平,中国监狱已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监狱。这也充分说明监狱改造罪犯的成功。


(二)改造罪犯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担当意识逐步增强。广大监狱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监狱工作方针,坚持把教育改造作为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正确处理监管和改造,劳动和教育的关系,不断增强了做好改造罪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坚定性。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改造罪犯的历史使命。


(三)构建教育改造制度体系。多年来,司法部先后制定出台了《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监狱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关于加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教育改造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并得到贯彻执行,教育改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教育改造工作的领导责任制,明确监狱“一把手”是教育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四)创新改造罪犯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方法。


一是严格落实每周5 1 1教育改造模式。转变教育工作理念,保障罪犯教育时间和学习效果。在一天的课堂教学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地位,并纳入监狱教育改造的考核内容。


二是深化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坚持把科学认识罪犯作为提高改造质量的基础,按照入监、改造中期和出监三个阶段开展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加强犯因性问题分析,在不同改造时期制定不同的矫正方案。


三是突出心理矫治手段的运用。全国监狱普遍成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把普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监狱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罪犯心理承受和自我调控情绪的能力,提高其心理素质。2018年,监狱接受心理健康教育的罪犯有1664175人,心理健康教育普及率98.87%。监狱心理治疗成功16203人,接受心理治疗40382人次。对新入监罪犯和顽危犯的心理测试面达100%,顽危犯心理咨询面达100%。预防和制止罪犯自杀、脱逃和行凶伤害等监管事故的发生,在监狱车间、监舍设置罪犯心理晴雨表,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进入日常生活与改造层面,有力提升教育改造效果。


四是入出监教育更加规范。监狱在普遍成立入出监监区、入出监考核评估中心等基础上,及时总结和完善入出监教育工作,对入、出监教育的时间、内容、对象、要求等项目不断进行规范,保证了入出监考核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五是加强教育改造罪犯“三库”建设。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监狱系统积极探索建立教育改造工作的标准库、改造典型罪犯案例库、教育改造专家库,为解决罪犯改造的普遍性问题提供了参照。


六是完善罪犯教育改造教材体系建设。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统一组织起草修订出版了罪犯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入出监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等教材,初步构建了罪犯教育改造的教材体系,编写了教学大纲,建立了题库,统一教学内容,统一考核,进一步规范了教育的内容。


七是重视监狱文化的育人功能。全国监狱普遍成立了图书室、阅览史,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引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电子书籍、音像资料库。2018年,全国监狱自办报纸发行7741632份,监狱电教室2394个,组织文艺活动5108次,体育活动4534次。全国监狱共有各类兴趣班、兴趣小组,近5万余个,罪犯参与率达到90%。


八是不断深化劳动教育。监狱体制改革后,劳动改造人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在劳动中,监狱注重让罪犯在劳动改造中学会和提高生产技能,使罪犯看到重新做人的希望。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犯了解社会财富来之不易,培养其热爱劳动、习惯劳动的思想,树立“不劳动不得食”的观念,矫正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等恶习。


九是加强女犯和未成年犯教育。对女犯开展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教育改造。未成年犯安排习艺性劳动,实行半天劳动、半天学习的制度。积极将未成年犯的教育纳入当地政府义务教育规划,义务教育经费由省政府参照当地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安排,大大提供了教育水平。


(五)不断深化对罪犯的基础教育。多年来国家把监狱罪犯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计划,要求监狱设立专门的教育机构,建立完备的教育制度。使对罪犯的法制、道德、文化教育正规化、系统化。不断开展罪犯普法教育,加强罪犯道德和人生观教育。教育罪犯懂得什么是正确的社会公德和价值观念。2018年全国监狱系统参加思想教育学习的罪犯为1693411人,参加思想教育考试合格的罪犯1662220人,合格率为98.16%,其中法律常识合格率、道德常识合格率、认罪悔罪教育考试合格率分别为98.1%、98.03%、98.13%。


监狱不断深化罪犯的文化知识教育,以扫盲和普及初中教育为主,同时鼓励文化程度较高的参加社会上开办的大学学习。监狱定期对罪犯的实际文化程度进行测验,分年级编班,并设置与社会教育相适应的课程。2018年,全国监狱系统应参加文化教育学习的罪犯为495624人,实际参加文化教育学习的罪犯有441926人,入学率为89.16%。经考试获得各类文化教育证书的罪犯有115246人。其中获脱盲证25346人,获小学毕业证48065人,获初中毕业证35116人,获高中毕业证6060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以上合格的罪犯有19605人。组织罪犯开展文化教育,对促进罪犯改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个别化矫治水平不断提升。对罪犯进行分类、个别矫治是近二十年来世界各国监狱的普遍做法及发展趋势。我国监狱不断加强矫正教育、矫正方法,矫正技术等新的矫正手段方法的研究运用,如试行推广心理矫治、循证矫治、内视观想、惩戒内省等矫正技术方法。强化分类教育和个别矫治,着力提高改造罪犯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注重加强罪犯的分类个别教育。根据不同罪错类型、刑罚种类和犯罪特点,分类施教,在罪犯改造的全过程积极探索并强化个别化改造措施,着力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注重加强重点罪犯的个别化矫治。对重点罪犯坚持教育改造“一人一策”,整合狱内监管、教育、心理等方面的专家共同参与矫治方案的制定,并指定专管干警负责矫治方案的落实,提高个别化矫治的有效性。


(七)加强罪犯职业技能培训和出监后与社会的无缝衔接。监狱依托社会资源,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有的成立了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技能鉴定所等机构,有的将罪犯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广泛开展对罪犯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2018年,全国应参加职业技术教育学习的罪犯有477383人,实际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的有457442人,入学率为95.8%,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有233714人,获证率为51.9%,出监罪犯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有205114人,获证率为72.82%。不断规范刑释人员回归衔接,全面落实刑释前谈话制度,开展重新犯罪危险性预测和回归社会适应能力评估。加强与罪犯户籍所在地安置帮教部门的协作。经常开展对即将出狱人员的就业指导,邀请社会企业、职业介绍中心等单位到狱内召开罪犯刑释就业推介会,由社会企业到狱内进行现场招工,签订聘用意向,使罪犯在走出监狱前能够与社会“零距离”接触,找到工作,增加其感受社会和正确定位自我的机会,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八)不断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多年实践证明,改造罪犯是社会化的系统工程。为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多年来监狱机关在教育改造方面,不断探索社会化的途径和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对罪犯社会帮教格局,推进教育改造工作向后延伸,努力构建改造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罪犯亲属、社会帮教志愿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在改造中的作用,推进改造社会化。2018年,全国监狱系统社会帮教志愿者人数为94712人,监狱系统累计与社会志愿者和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签订帮教协议509634份,全年接受社会帮助罪犯965197人次,监狱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很多地方将罪犯特困家庭扶助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子女就学困难纳入希望工程和社会助学体系,有力地促进罪犯安心改造。


几十年来,我国监狱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持续不断地重视罪犯改造工作,监狱保持了持续安全稳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罪犯矫正工作的质量进一步提升,罪犯的改造效果进一步显现。多年来,罪犯获得普法教育合格证的比例达到95%以上,罪犯守法守规率达90%以上,罪犯改好率达90%以上。罪犯刑释后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大多数刑释人员成了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安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七、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进入新时代,开启了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党全国的指导思想,并在新修改的《宪法》中明确固定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监狱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国监狱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听取了司法部部长关于监狱工作的情况汇报,做出了明确的指示要求,同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司法部部长关于监狱法贯彻实施的情况报告。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刑罚执行制度,完善刑罚执行体制”,这是党中央最高层对改革刑罚执行工作发出的最权威的声音、最明确的要求。


2017年司法部提出监狱工作要“坚持治本安全观”,着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推行节日罪犯离监探亲制度,提高罪犯劳动报酬制度等。


2018年6月28日,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司法部召开了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司法部部长在会上讲话指出,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监狱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监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监狱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全国监狱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深化监狱改革,打造过硬队伍,奋力开创新时代监狱工作新局面。


全国监狱工作会议要求全国监狱广大干警牢牢把握新时代监狱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守监狱安全底线,坚决维护监狱的绝对安全稳定,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创建全世界最安全的监狱。要践行改造宗旨,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政治改造、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的“五大改造”新格局。


2018年12月8日,司法部在安徽合肥专门召开了“监狱工作“五大改造”研讨会”。部领导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深刻论述了聚焦监狱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坚守安全底线与践行改造宗旨的辩证关系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五大改造”强化了监狱的政治属性,突出了刑罚执行的改造属性,细化和丰富了罪犯改造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突出了改造的合力和整体性。“五大改造”的提出,归根结底是要服务于改造宗旨的实现,服务于提高改造质量,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五大改造”的提出,在一些学术研究、少数干警可能存在争议和不同的看法,但是最终要依据是否有利于践行改造宗旨、提高改造质量来检验来评判。


司法部全面改革的号角已吹响。2019年1月11日,司法部以司发﹝2019﹞1号文件,正式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立足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职责和使命,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改革纲要》提出了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落实保障。


2019年4月,中央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监狱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高度重视监狱工作的最新体现,是对监狱工作的最大关心、最大肯定、最大支持。《意见》是指导新时代监狱工作继续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新时代监狱工作的改革发展,对进一步强化监狱管理,严格刑罚执行,提高改造质量,打造过硬队伍都将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意见》提出了新时代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严格刑罚执行,深化监狱改革,推动科技应用,打造过硬队伍,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切实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健全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


2020年11月,党中央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2021年2月,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近270万名政法干警参加整顿,一场声势浩大、力度空前的自我革命正式掀起。司法部紧接着部署开展“监狱综合治理”,监狱机关重点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截止到6月10日,依法纠正近30年以来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10279件。


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21号],明确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加大修法的力度,我国《监狱法》的修改已列入2021年度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拟将监狱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八、监狱工作的基本经验


我国监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巨大成就,为维护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历史性的重大贡献。积累和形成了做好监狱工作的基本经验,这为中国监狱工作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和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最主要的经验是:


1. 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


中国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更是政法机关、政治机关,必须自觉地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含糊。党的领导是做好监狱工作的最根本保证,监狱人民警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监狱工作必须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监狱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平安监狱、法治监狱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进党对监狱工作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保监狱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坚持监狱工作应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大局


监狱机关是国家政府的重要部门,是党的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工作在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开放各项事业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任务。监狱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从大局,把监狱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大局来思考、来谋划,把监狱工作的奋斗目标定位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的全局来思考、来部署,才能找准方向、明确目标、确定位置、形成共识和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狱工作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又有助于更好地促进监狱工作自身的发展。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全面推进依法治监,打造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党始终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新的起点推进依法治监不断深入,推进监狱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社会化、智能化,必须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谋划解决在刑罚变更执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实践中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4. 坚持不断强化监狱机关自身职能履行


要自觉遵循监狱工作的发展规律,改造罪犯必须遵循改造罪犯的规律。依据中国法律规定,维护监狱安全,严格执行刑罚,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监狱工作的法定职能和主要任务。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狱机关必须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定职能的履行。一是必须坚持监狱工作方针和严格依据《监狱法》办事,做到依法治监;二是必须始终坚守安全底线,强化监狱内部管理,确保监狱安全和改造秩序的稳定;三是必须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刑罚执行活动,严防司法腐败,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四是必须始终坚持以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作为监狱工作的目标和检验监狱工作的标准,不断创新改造罪犯的理念、方法、手段,努力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五是必须积极争取并努力落实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对监狱工作的重大政策、法律法规、物质装备、人员人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为监狱工作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能任务提供有力的体制、制度、经费、设施、装备、信息、警力等保障。


5. 坚持不断深化监狱工作的改革创新


新中国的监狱工作始终持续深入全面推进改革,夯基垒台、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监狱改革成果显著,积累了丰富经验。监狱工作的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解决监狱工作困难和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监狱工作应在继承中国监狱工作优良传统和经验的基础上,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我革新,用发展的观点、创新的思维、敢于啃骨头的精神,不断深化监狱各项改革,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打破传统定式,不断改革,解决监狱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监狱工作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寻求新的突破,将监狱工作改革进行到底。深化监狱工作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全面深化监狱改革的正确方向。在深化监狱改革的进程中,必须把握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监狱工作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6.坚持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履职能力


监狱人民警察是党领导下的武装性质的刑事司法力量,是一支执法、着装、带枪的正规化队伍,承担着维护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任务,队伍的素质、作风、能力直接决定着惩罚改造职能的正确履行。必须大力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监狱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监管能力、执法能力、改造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科技强警,切实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为监狱工作有效、正确履行职能和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动力支持。


伴随着新时代的伟大进程,中国的改造罪犯工作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不忘初心、伴着风雨、不断前行,虽经艰难曲折,却又神圣而光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安全底线,严格公正执法,践行改造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正是新中国监狱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树立自觉而坚定的信念与理想。监狱人民警察将始终不渝地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继续前进,不惧风雨。


监狱改造罪犯工作的辉煌成就,值得我们认真回顾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天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寻求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回顾中国监狱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正是为了不忘记走过的路,不忘记为什么出发,牢记职责使命,总结历史经验,把握监狱工作发展规律,安不忘危、稳不忘忧,坚定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安全美好的家园,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崇高理想。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问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犯罪自古以来一直是困扰人类的社会现象,是世界各国政府长期面临的共同难题。只要社会有犯罪,监狱就必然存在,改造罪犯的任务也必将长期相伴而随。作为历史使命的改造,应始终坚守。我相信,多数罪犯是可以并能够改造好的,新中国70多年改造罪犯的实践已充分证明,坚信法治的力量、道德的力量、改造的力量,关键要研究制定好改造的政策,遵循改造的规律,运用科学的改造方式方法。新时代监狱工作发展趋势奋斗目标应当坚持追求: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文明化、社会化、个别化、科学化、技术化、信息化,以及监狱干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对社会的治理、对犯罪的治理、对监狱的治理、对罪犯的改造,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国政府的坚定决心和高超智慧,需要法治和道德,需要理论研究和行刑实践同行,更需要亿万家庭和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方可能凸现成效。(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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