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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加计扣除中研发人员学历要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人员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涉及到了科技人员的法律法规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法规对于科技人员的数量和可以加计扣除的范围做了如下的规定: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条规定: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情况说明资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二大项:认定程序中(三)项的提交资料的第5小条规定:企业需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员、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大项:认定条件中(五)项是企业科技人员占比。这条规定确定了科技人员和企业职工总数的确定标准以及科技人员占比的计算方式。其中特别强调了在职人员的判断标准是:通过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科技人员占比计算采用月平均的计算方式,先计算月平均数,然后用月平均数的年总数做年平均。


(4)第三大项认定条件的第(六)项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中明确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条款,并没有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人员需要具备大专以上的文化水平,那么辅导团队为什么会对企业提出这样的要求?


原来2008版的《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研发人员确实要求达到大专以上的文凭要求,不过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对于科技人员的学历证明已经不做具体要求了。辅导团队提成如此要求,也没有错,只是从严掌握了科技人员的标准,后期评审时也就更容易通过。在网上也搜索到一个快速界定科技人员的技巧,企业可以参考执行:


(1)企业员工只要在研发岗位或辅助岗位干满183天即可,与学历(职称)没有直接关系。


(2)只要从事的岗位职责与研发活动相匹配且满足183天即可,并非一定是研发部门人员,质检部门、生产部门等都有可能存在满足科技人员要求的一批人员。


(3)清楚科技人员数据统计所属年度,统计的均为是申报的上一年度的人员数据,比如2020年申报高企,提供的是2019年的科技人员数据;如果科技人员离职了,只要他(她)在研发岗位或辅助岗位干满183天即可统计计入科技人员人数中。


(4)但是在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表。


(5)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常会通过查看科技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方面来判断该科技人员是否有直接从事研究开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通过查看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记录、社保缴纳以及工资薪金个税申报记录等方法来判别是否专门从事科研活动、以及判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累计工作的时间是否达到183天以上。


(6)所以对于科技人员,企业还是应该保证其正常性和延续性,毕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没有科研能力是完全说不过去的。



3.作为准备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更需要从人员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日常考勤管理等方面都要把科研人员纳入,做好第一手详细资料的备案和存档。


(2)按照认定时间及流程要求,企业内部建立认定项目小组进行,做好项目规划,并且进行工作分工;按照认定要求及规划做好内部培训,落实每个部分的工作要求及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认定工作顺利并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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