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小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摊销(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要计入管理费用)

导读:很多人对于筹建期间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摊销存在疑惑。有观点说筹建期的土地使用权应该进费用,有的观点则认为应该进成本计入在建工程。那么到底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呢?筹建期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吗?


筹建期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吗?


新准则下,由于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与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应用指南规定,不再转入固定资产价值,而是始终留在无形资产科目中,并按权证年限摊销。


根据6号准则第17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是从事建造活动的基本前提,因此该期间内的土地使用权摊销也就是相关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必要、合理的支出。


因此,相关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期间内,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可以计入房屋建筑物的建造成本中。房屋建筑物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的摊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处理。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以取得时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筹建期需要摊销。






土地使用税的摊销方法


首先筹建期包括非厂房建设期和厂房建设期,非厂房建设期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无形资产摊销),厂房建设期摊销要看看企业执行的什么会计核算制度。


一、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中对此做出了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因此,,对于企业自行建造厂房建设期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单独核算,并进行摊销,而不进入厂房成本形成固定资产以折旧的形式摊销。


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