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开户单位银行结算申请书(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申请内容)

变更是指存款人的账户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


1、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H内向开户银行 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3、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办理变更手续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