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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有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国有产权转让过渡期损益归属)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6-00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委员会《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5号),公司已于2015年11


月25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并于2015年12月28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截至2015年11月25日,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信息”)100%


的股权、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电气”)72%的股权、浙江网


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恩普”)24.47%的股权、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吉投资”)78.26%的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


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标的资产交割后,公司可适时提


出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相关期间内标的资产的损益。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标的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


部分由上市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


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前述审计报告出具后10 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按其


各自拟转让所持目标公司的出资额占交易对方拟转让所持标的公司出资额总和的比


例,以现金方式分别向目标公司全额补足。交易对方应就上述期间损益补偿义务向上


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四家标的公司过渡期


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6年1月5日分别出具了《关于浙江网新电气技术有


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1号)、《关于浙江网


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2号)、


《关于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6〕3号)和《关于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


告》(天健审〔2016〕4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2015年1-11月,网新电气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67.90万元,网新信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1017.70万元,网新恩普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57.28万元,普吉投


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6.58万元。根据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安排,四家标的公司过渡期所产生上述


盈利由上市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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