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1年11月4日起新增委托华夏银行销售本公司景顺长城顺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0822;C类010823)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华夏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联系电话:010-85238425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二、通过华夏银行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11月4日起在华夏银行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华夏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相关说明
若今后华夏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华夏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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