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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税务筹划案例分析(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一、空壳持有公司


空壳公司指公司成立后未开始营业,亦无任何投资活动。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建账及会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仅记录相应的股本、注册费、秘书费等支出即可。


二、投资控股公司


由于公司业务简单,建账及会计处理亦相对容易,通常只需要核算银行存款、长期投资、应收董事往来、应收子公司往来、股息收益以及管理费用等会计科目。平时仅需要整理银行收支的单据、对外投资的法律文件、股利收入的法律文件即可。



三、物业投资公司


此类公司建账需要设立单独的科目,核算各物业成本、物业开支、物业收益、董事薪酬、行政费用等,需要将各物业开支单据、物业合约分门别类整理,以备查验。


四、贸易公司、服务公司


此类公司为较多客户所青睐,但不是所有的专业机构都会建议公司“合理收取服务费以维持公司的运营”。同时,专业机构一般会建议客户与委托方签订一份管理费协议。此类公司需要整理银行代收代付的单据及相应的支持文件(如交易票据、收付款申请等),会计核算主要涉及银行存款、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服务费收入、行政开支等科目。


相比之下,贸易型公司最为普遍,会计处理通常比较繁琐,除“生产成本”科目外,几乎所有的会计科目都将涉及,会计建账及会计处理与国内同类型公司类似。



五、离岸经营公司


离岸经营是指依据香港公司法例成立的公司,在香港以外的地区经营公司业务。一般来说,在财务资料准备上,离岸经营公司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财务资料整理需满足普通公司的要求,交易单据及合同的准备需满足离岸经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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