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借款给全资子公司现金流量(集团内部借款的现金流量)


新浪财经讯 1月22日,广东证给监局披露对子公司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成中、施永晨、雷忠、沙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对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甘化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内部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大抵押事项未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3月,广东甘化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江会支全资行申请1.4亿元授信额度,以相关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抵押物作价2.36亿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3.14%。2015年12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理财计划代理人(以下简称投资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江门分行(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人)分别签订了《债权投资协议》和《质押合同》,取得投资人5年期的4亿元融资,并给将公司三旧改造范围内土地出让分成款的应收账款出质给项目管理人,评估价值为11.31亿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88的%。公司对上述抵质押事项均未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和集团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


二内部、现金流量表数据核算不准确


广东甘化在编制全资子公司四川升华电源科的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2018年度子公司现金流量表时,将升华电源的2480万元定期结构性存款产品确认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导致公司2018年度现金流量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多计2480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少计2480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借款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条、第十九条等规定。


三、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一是多次遗漏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项。广东甘化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司办公大楼及周边配套用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现金流量限公司东华支行申请4800万元借款的议案;2018年10月10日和2019年3月19日,公司分别收到原董事长胡成中和原董事陈晓东的辞职报告;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公告对公司本部厂区“三旧”改造第四块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公司未将上述重大事件作为内幕信息进行登记。二是未登记向控股股东报送财务数据的事项。公司每月将相关经营财务数据报送给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现金流量有限公司,但借款公司未对控股东知悉经营财务数据的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三是公司未建立专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四是个全资别内幕信息事项登记不准确。公司于2018年8月开始筹划生物中心股权转让事项,但相关内幕信息登记表上登记的知情日期最早为201集团8年10月25日,与实际不符。上述情形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广东甘化时任董事长胡成中、总经理施永晨、董事会秘书沙伟、财务总监雷忠,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