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人士介绍,一般来说,年终奖工资单独计税,能大大减轻纳税人的个税支出,但刚刚跨过个税起征点(500扣税0元/月或60000元/年)最少的工薪加阶层,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年终奖00元/月)、专项扣除(五险一金多少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后,采用合并计要税可能怎么无须缴税或只需缴很少的税,加选择年终最少奖单独计税反而会增加缴税。要一般建议,扣除社工资保、公积金以及专项附超过加后,月奖金工资之和加上年终奖总计不超过9.6万元加上的,将工资和年扣税终奖合并计税更划算。但这加上也不是绝多少怎么对的,对部分工资加年终奖超过9.6万元的人群来说,受各种因素影响奖金,仍然可能出现年终奖选超过择年终奖合并计税方式更划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