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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地税印花税计税基础时填(印花税是按什么基数申报)











问题 · 解答






  Q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A: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Q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A: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Q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A: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Q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A: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Q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A: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Q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A: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Q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A:不需要。


  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申报 · 操作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2.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非按期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下图其他申报改为非按期申报)





  3.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 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 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 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 · 事项






  1. 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 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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