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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108号文件(中央惠农政策一号文件)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近年来农村迎来了快速发展期,特别是在建房上,国家的管控力度更大,明确强调了“一户一宅”政策要落实下去,其实1987年这一政策就已颁布,然而因过去的监管不力,以至于农村的宅基地、自建房乱象被比较多。


想要让农村大力建设,实现乡村振兴,那就要重点改变乡村风貌,让农民的居住环境更好,且也要对农村住宅进行规划,从而带动乡村发展。


很多人抱怨,为何如今的建房难度越来越大,各地不予批准建房?实际上官方一直没禁止农民盖房,只不过审批条件更加严格。在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中就有明确指示,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建房。





那么,哪些情况不能建房呢?

1、不符合建房条件

尽管“一户一宅”的政策已实施多年,可依旧有很多人当耳旁风,特别是家里子女结婚后,有些人在没有分户的情况下就建造新房子,这自然是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且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无法进行分户。


同时,还有一些人户口已迁到城里,那自然也无法申请建房。想要申请建房,就要满足一户一宅的要求,且为村集体组织成员,其他情况申请都不会通过。





2、乡村规划

在过去,农村建房上没有规划,以至于每家房屋造型、风格不同,且东一块地、西一块地,规划上比较混乱,占用了不少闲置地,以至于农田集约化、规模化耕作成了问题。


为了提高村容村貌,国家也强调各地要完成村庄规划,并规划出住宅区、农田区,从而保证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规划,让农民的收益有所提升。


而在乡村规划的同时,各地都会引导农民集中盖房,并对房屋建造形式进行规定,从而让村庄变得整齐划一,不盲目攀比。因此,对不符合乡村规划的建房申请,自然不会审批。



3、拆迁规划

除了以上两类情况外,如果当地有拆迁规划也是无法申请建房的,即便符合一户一宅要求也不行。通常在拆迁前一两年,当地政府就会暂停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工作,这一点也要特别注意。


2类人失去建房资格

1、随意卖给城里人

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强调,宅基地不准卖给城里人或外乡人,可以在村集体内部转让交易。但在过去多年里,仍然有不少人见钱眼开,将自家的宅基地或宅基地卖出去。但这种情况下,一旦查出,宅基地将会被回收,且也丧失了建房资格。


笔者家乡就有一户人家,因在城市买房定居,家里的自建房卖给了同村人,但如今晚年想回来定居,再想申请住房被拒绝。





2、有偿退出

去年6月份,官方就推出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准许可以将闲置的宅基地有偿退出,获得一笔补助金,这样进城买房的压力大大减轻,同时也能盘活宅基地资源。


然而,有偿退出也就意味着丧失宅基地,这类土地被回收后,农民就无法继续申请建造宅基地,即便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也不行。


2021年开始,国家对宅基地改革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并积极推动各地试点宅基地改革任务,探索“三权分置”工作,目前全国3个地级市、108个县已开展了试点,而河南、山东、福建等地也出台了宅基地管理新规,接下来农村建房会有2个大调整。



1、整顿违规房

在今年的一号文件中提到,接下来要重点打击那些违规房,严格防范任何人占用耕地建房的恶劣行为,要保证对耕地有效利用。同时,也要对宅基地面积超占、改变用途、没审批就建房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接下来,宅基地的审批流程也会更加规范,且严格执行“三到场”,对农村建房进行全监督,避免“一户多宅”、“面积多占”等行为,且各级部门要明确责任,推动宅基地改革工作。



2、规范建房

一号文件中也指出,要加强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利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排查,规范建房标准,且各地要免费为村民设计建房图稿,提升农房建造质量和水平,以保证农房的规范性建造,推动村容村貌的升级。


相信随着农业改革的开展,农村的宅基地乱象将彻底消失,土地也能得到有序利用,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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