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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法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吗(直线法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吗)

一、终止确认(Discontinued operations)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提示】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二、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Non-current assets held for sale)


(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1.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例】某企业2010年12月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原价为50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14年12月31日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于2015年7月31日转让该项资产价款250万元,相关的处置费用为10万元。


要求:计算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前每期计提的折旧额并作出相关会计分录;并作出转为持有待售时的相关处理。


【答案】


2011年~2014年12月31日按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50


贷:累计折旧 50


2014年12月31日


预计净残值=250-10=240(万元)


原账面价值=505-200=305(万元)


(二)停止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提示】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例】某企业2010年12月1日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原价为50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5万元,按直线法计提折旧。2014年12月31日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于2015年7月31日转让该项资产价款250万元,相关的处置费用为10万元。


2015年6月30日,公司决定自用,在支付了5万元违约金后终止出售合同,经过测试当日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


要求:计算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前每期计提的折旧额并作出相关会计分录;并作出转为持有待售时的相关处理和转回日的账面价值的确定。


【答案】


2011年~2014年12月31日按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50


贷:累计折旧 50 [(505-5)/10]


2014年12月31日


预计净残值=250-10=240(万元)


原账面价值=505-200=305(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5


2015年6月30日;


借:营业外支出 5


贷:银行存款 5


借:资产减值损失 65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5


该资产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额计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40-半年折旧额【(240-5)/(10-4)×6/12)】=220.42(万元);


根据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减值一经计提不能转回,同时根据谨慎性要求规定,不能高估资产和低估费用,所以进行的转回计算需要按照上期末计提减值后的进行持续计算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


因此,


当日可收回金额300万元。


转回日的账面价值为220.42万元;转回日补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19.58


贷:累计折旧 19.58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备注】固定资产的盘亏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因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反映固定资产处置的清理过程,而固定资产盘亏没有清理过程。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报经批准转销时,再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发生的清理费用等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提示】计算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保险赔偿等的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1)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如为贷方余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某企业转让一台旧设备,取得价款56万元,发生清理费用2万元。该设备原值为60万元,已提折旧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出售该设备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出售该设备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为4万元)


【解析】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6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


贷:银行存款 2


借:银行存款 56


贷:固定资产清理 56


借:固定资产清理 4


贷:营业外收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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