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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SSZB2018087临沧市民政局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包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沧市民政局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包采购项目(二次)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临沧市民政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临沧市民政局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LCSSZB2018087)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设备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邀请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中标人。


2、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


单位


交货地点


1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0


万套


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预算金额:4,00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5年至2017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供应商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此之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交货(安装)期: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货期。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地点: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圈掌街卫生局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现场咨询本项目情况或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


10、投标保证金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7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2)金额:40,000.00,大写:肆万元整。


(3)形式:转帐、电汇、网银。


(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南塘支行


账号:2518040609200052496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楚安酒店(临翔区世纪路597号楚安酒店3楼小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规定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楚安酒店(临翔区世纪路597号楚安酒店3楼小会议室)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10个工作日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15、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临沧市民政局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83-2133640


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电子信箱:2254854995@qq.com


2019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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