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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契税优惠政策(契税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7月13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结合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于2021年7月1日起,对市区普通住房标准作出调整。如下:






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惠城区低于16819元/平方米(含16819元/平方米);


仲恺高新区低于14724元/平方米(含14724元/平方米);


惠阳区低于17868元/平方米(含17868元/平方米);


大亚湾开发区低于16870元/平方米(含16870元/平方米)






与2021年1月相比,除了仲恺高新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普通住房标准均上调。其中,惠阳区调整最多,每平米上调了837元;其次是惠城区,每平米上调了595元;而仲恺每平米下调248元。







据了解,从2014年起,惠州市普通住房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是例行调整。




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及其他(含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税征管。比如,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分别清算土地增值税。目前惠州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普通住宅为2%,其他(含非普通住宅)为3%。




而该调整标准与市民购房缴纳契税多少无关。市民购买或销售住房,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该住房是否属于普通住房并不相关,而是与面积和家庭住房套数挂钩。




据悉,根据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目前惠州的政策执行口径和2016年2月22日开始执行的政策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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