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7月1日起,资源税改革全面推开,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以及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三方面内容。大连资源税改革共涉及到42个征收品目。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资源税税率的通知》(辽财税[2016]430号)规定,砂石、粘土的资源税税额由0.5元/立方米或吨调整为2元/立方米;将矿泉水资源(主要指饮用矿泉水)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征收,适用税额为8元/吨;石灰石等其他39个资源税品目的资源税按原矿或精矿销售,实行从价计征。从价计征的销售额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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