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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2022年海南社保扣费是每月几号)


今年2月份起,海南省人社、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先后出台“免、减、延、缓、降、保”系列政策,对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政策措施出台后,海南社保经办机构在落实上突出“快、稳、准、好”,第一时间梳理政策分类,精准做好企业划型工作,及时调整业务信息系统,定期监测政策执行效果,使政策既快又稳发挥作用。为把好事做好,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海南省社保中心强化服务意识,变“企业找政府部门”为“政府部门找企业”。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民政、统计等部门及相关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形成合力,让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尽量不见面就把政策落实到位。


海南省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帮助企业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渡过难关。从实施效果看,有效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截至11月底,全省各项社会保险费累计减免87.6亿元,惠及9万多家市场主体。其中,养老保险累计减免金额72.49亿元,医疗保险累计减免金额11.63亿元,失业保险累计减免金额2.30亿元,工伤保险累计减免金额1.13亿元。海南全省还有144家企业经核准缓缴8至11月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


海南阶段性减免政策介绍:


我省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免、减、延、缓、降、保”:


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雇主)缴费部分。


第二是“减”。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020年2月到6月,对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失业保险金代缴医保费人员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人员)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即缴费费率从8.5%调为4.25%。


第三是“延”。2020年1月至7月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社保费缴纳等业务,因受疫情未能及时办理的,可以延长至8月底前办理。8月底前办理相关业务,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收取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纳。对于2020年未缴费月份,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从8月份起申请三项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五是“降”。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第六是“保”。是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确保各项社保待遇不受单位“免、减、延、缓、降”社保费的影响。


落实政策取得的成效:


截至2020年11月底社保费减免情况: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减免涉及市场主体86713家,养老保险累计减免金额724894.69万元。


海南省失业保险减免涉及市场主体86831家,失业保险累计减免金额23034.1万元。


海南省工伤保险减免涉及市场主体86832家,工伤保险累计减免金额11298.15万元。


海南省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减免涉及市场主体90170家,累计减免金额116309.61万元。


截至2020年10月份,海南省共有144家企业申请缓缴8至11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工伤、失业),于本月底完成缓缴期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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