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银行开户 >

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抛物(刑法修正案十一高空抛物罪司法解释)


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高空抛物原来可能只被追究民事责任,但现在,为了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除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根据是故意还是过失,以及造成的具体后果,分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处罚外,刑法修正案(十一)更将高空抛物行为单独入罪,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增设高空抛物罪,将其列入“扰乱公共秩序犯罪”一章中: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理解该罪名?


1、高空抛物罪中的抛掷,是一种故意行为。如果是过失,则不构成本罪。


2、如果高空抛物造成较严重的后果,比如人员伤亡、财产较大损失等,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因为这些罪处罚要比高空抛物罪重,所以分别按各罪定罪处罚。


3、没有发生严重后果,但情节严重的,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怎样才是“情节严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从手段或者可能的危害后果上考虑。比如抛物的地点容易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抛掷的物品容易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因高空抛物受过行政处罚或经他人制止过仍不思悔改,多次实施,动机卑劣等。


当然,不是所有的高空抛物都能构成犯罪,但毕竟“情节严重”自由裁量的余地较大,只要高空抛物,就有面临刑事处罚的可能。因此,要想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管住自己的情绪,管住自己的手。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李宗习律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