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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个人独资税收政策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税收政策




问:为什么杭北海州市税务部门要对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进行检查呢?


答:我们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海市,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李舟分析:这个事是郑爽事件的后续延续。2021年9月18日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年底前明星艺人和网络主播两个群体必须主动自查自纠,同时要求定期开展针对这两个群体的税收检查。雪梨和林珊珊的事件不过是总局文件的后续成果。



问:朱宸慧、林珊珊二人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有限责任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独资。



李舟分析:违法事实揭示出来的是明星避税的通用手段——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常常作为税收筹划被应用,但业务真实性是关键,很显然这里明星、网红的个人独资被认定为虚假交易,本该个人缴纳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个税,税率3%——45%,转化到个人独资企业之后按照核定征收只缴纳很少的个税就可以过关。因此税务机关将这种没有真实交易的转换认定为税收政策偷税。


这里很多人会担心,个人独资企业还能用吗?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还能继续吗?我的看法有两点: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并不是万恶之源,问题的关键在于交易是否真实合理,只要个人独资企业提供的服务是真实的,定价是合理的,当然没有问题。但通过这次打击,很显然在明星网红的文娱领域,政府和税务总局很显然是不容许再通过个人独资进行转化。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个人独资企业都不能合法存在。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节税秘诀在于核定征收,未来核定征收会不会因为此类事件取消呢?我的看法是不大可能完全一刀切,但有两个趋势需要注意,一个就是超过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基本上不能核定征收,各地纷纷出台了政策,包括上海在内,已经在2021年全面停止;另一个就是各地方政府个人独资核定政策可能趋于不稳定,风险意识强的地方政府可能会暂停个人独资核定政策的继续审批,上海今年的政策就是一个典型范例。但想要在全国杜绝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恐怕还是非常困难的。



问:为什么对朱宸慧、林珊珊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答: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李舟分析:税务机关的想法是最好大家能够自查自纠主动补税,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自查自纠,通常只补交税款 缴纳滞纳金(每年18.5%),但看起来效果不大,还是得动真格的,只要稽查介入,明星网红们通常也是明智公司低头,只要一查态度必好,雪梨和林珊珊也是如此。税务机关因此还是考虑到这一点,本来正常偷税的处罚是税款0.5——5倍,这里只做了一倍的处罚。比起郑爽,这里的处罚明显少了很多,也算是幸运的结果。




转自新华社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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