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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怎么办(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处理办法)





最近,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又升级了!令人惊喜的是,本次升级增加了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相关业务功能的支持。


其实电子专票的呼声早就有了,然而苦于配套设施的不完善,迟迟没能得到普及。这次在电子专票的登场势必会给咱们会计的工作带来不小的变化,赶紧跟着AMZ君一起来认识认识新鲜出炉的电子专票吧!


01


为什么要实现发票电子化?




答案很明显,一切为了:以票控账,以票审计,以票查税。


税务系统要想知道你每一次开票动作、每一次作废、每一次红冲,不仅要知道,而且要及时知道,而且要知道的越详细越好。


这点上,普通发票是做不到的,普通发票首先不是全国共享数据,其次发票票面要素采集也不详细,只知道流向。


新系统,把所有的发票都弄进来开具管理,票面全要素采集、实时上传监控、增值税纳税人全覆盖……一个体系,两个覆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得用」。


税务局通过新系统即可自动掌握企业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先汇总到各省税务机关,然后汇总到国家税务总局,形成全国电子底账库。


有了进项和销项两方信息,相当于掌握了企业账本,一旦发现虚开就可做到精准打击,进一步压缩虚假发票空间。


为了把系统外开具的发票逐步纳入系统开具,税务局也想了不少方法。比如,通过停止使用纸质通用机打发票,让所有纳税人发票开具都通过系统开具,开具纳入统一数据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02


电子会计凭证怎么入账




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划重点:


注意一:无需纸质票据,仅用电子票据汇总单等报销


自2020年5月6日起,通行费电子票据将一次汇总、不用打印,直接报销。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您只需下载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包含历次通行费电子票据的压缩包就可以顺利报销了!


例如:一位货车ETC客户,每个月要跑几十次高速公路,涉及好几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每个月的电子票据超过一百张。


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这一百多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现在只需要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即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一百多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


财务人员凭借这两样东西,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注意二:纸质入账 电子会计凭证均需保存!


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由于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具有易篡改、易复制且难察觉等特点,一旦单位或个人重复报销、虚假入账、篡改信息,出现财务造假、偷逃税款等行为,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发现。所以还得电子 纸质双关注。


注意三: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入账,但需要同时满足下面四个条件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二)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03


发票丢失后的具体处理方法




1|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


同时丢失“发票联、抵扣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注意一般销售方的记账联不要求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受票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后把复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为记账凭证、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


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等其他联次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注意:丢失记账联一方保存好提供发票复印件一方相关证明,证明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AMZ君觉得丢失记账联,你直接记账就行了,没那么麻烦,未开票收入都能记账,丢失记账联没必要再找购买方要资料了,或者你系统打开在A4上再打印一张发票记账不就行了。


3|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


丢失普通发票记账联,要取得发票联复印件,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4|丢失普通发票”发票联”


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要取得原开票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且注明原来凭证号码、金额、摘要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单位领导审批后作为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注意:由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提供人签章。证明相关要点:与原件一致,加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或个人签章。


提示:各省对于丢失普通发票如何入账规定不一。具体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执行为准。


5|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参照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6|丢失空白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首先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风险提示: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三节第二条。


AMZ君观点


AMZ君建议,为避免发票丢失,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管理台账》,规范发票交接手续、流程及追责机制;建立发票开具审批流程,并在“发票开具申请单”注明经手人及具体经手时间;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接收发票人。


就目前电子发票的普及程度而言,大部分企业还无法做到报销、核算无纸化,会计档案管理的无纸化。但AMZ君相信,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发票将成为未来不可逆的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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