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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入账说明(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年1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明确表示: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重点:


发票联、抵扣联同时丢失的,需取得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入账


发票联丢失,凭抵扣联复印件入账


抵扣联丢失,凭发票联复印件抵扣、入账、退税


增值税普通发票





重点:


销售方丢失记账联:用发票联复印件记账。


购货方丢失发票联: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记账。


记账联和发票联均丢失:入账原始凭证只要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即可,建议企业用白纸重新打印丢失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总而言之,如果不小心遗失了发票,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凭证,是可以正常入账,也可以税前抵扣。企业主也应该尽量保管好取得的成本发票,以免增加核实难度;在取得发票时也最好先拍照或者扫描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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