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年终奖需缴纳税额:
发放的奖金数与居民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采用上海累计预扣法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2020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陈先生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 30000-60000-12000=78000(元)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所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 30000-60000-1200年终奖0)10%-2520=5280(元)
综合计税-单独计税=5280-3180=2100(元)
所以,根据陈先生的情况,若他们计算器公司能在本月把年终奖发放,他选择把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话更划算,全年缴纳的个税能少2100元。
周到君刚说过,每个人工资薪金不一样,适用哪种方式计算出来的税额少,需要具体计算分析。我们再来举一个例子:
案例二
王先生2021年全年工资12万计算器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年终奖42万。
选择一: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
A王先生年终奖部分需缴纳: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42000012=35标准000元
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2660元
应纳标准税额=42000025%-2660=102340(元)
B王先生工资部分需缴缴税纳: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上海=2280(元)
所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280+102扣税340=104620元
选择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如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 420000-60000-12000=468000(元)
相应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所以,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 420000-60000-12000)30%-52920=87480(元)
综合计税-单独计税=扣税87480-104620=-17140(元)
可见年终奖,与陈先生截然不同,当年终奖金额相对比较大的王先生选择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当年要缴2020纳的个税反而比年终奖单独计税要少17140元。
看来,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个税缴纳的税款的确有差别。
你的年终奖发缴税了吗?
哪种计税方式更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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