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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资信状况查询(香港营业执照查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租赁”或“被担保人1”)、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香港)资信”或“被担保人2”)。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本次为中远海运租赁向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通商银行”)申请6.25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截止本日,本公司对中远海运租赁的担保余额为17.03亿元人民币。


本次为中远海发(香港)向工商银行东京分行(以下简称“工行东京”)申状况请3.6亿美元借款提供担保。截止本日,本公司对中远海发(香港)的担保发生额为8.85亿美元。


3.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 担保情况概查询述


2017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6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十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远海运租赁拟向宁波通商银行申请6.25亿元人民币三年期借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中远海发(香港)拟向工银东京申请3.6亿美元三年期借款,本公司为该融资提供担保(与本营业执照公司为中远海运租赁向宁波通商银行申请6.25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的担保一道,合称为“本次担保”)。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6年7月1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可为中远海运租赁提供余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公司可为中远海发(香港)提供发生额不超过25亿美元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中远海运租赁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状况算香港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1:


1.名称:中远海运租赁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3E室


4.主要负责人:刘冲


5.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信(经审计),被担保人1资产总额为 166.1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8.49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80.24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37.70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121.22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2.86%;2016年营业收入为8.8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24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被担保人1资产总额为173.4亿元公司人民币,净资产29.8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79.74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43.55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124.7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2.79%;2017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3.3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8亿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2:


1.名称:中远海运发(香港)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地点:香港新界葵涌九龙贸易中心2座33楼


4.法定代表人:王大雄


5.注册资本:17.78亿美元


6.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船舶租赁


7.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被担保人2资产总额为 687.3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85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82.29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85.47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646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查询99.73%;2016年营业收入为112.7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23亿元人民币。


截止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被担保人2资产总额为683.6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75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88.56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682.89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60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99.89%;2017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23.4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73亿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远海运租赁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宁波通商银行借款三年期6.2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拟为中远海运租赁向宁波通商银行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中远海发(香港)因业务发展和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拟向工银东京借款三年期3.6亿美元,本公司拟为中远海发(香港)向工银东京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①上述6.2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可以为中远海运租赁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上述3.6亿美元的借款可以为中远海公司发(香港)及时补充营运资金,保证其平稳发展;②中远海运租赁和中远海发(香港)资信状况以及后续发展情况良好,且属于本公司100%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③本次担保在本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因此,同意由本公司为中远海运租赁的6.2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香港提供与借款同期限、连带责任的担保;同意由本公司为中远海发(香港)的3.6亿美元的借款提供与借款同期限、连带责任的担保。


五、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2.59亿美元和49.05亿元人民币,共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营业执照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6.19%,净资产比例约为153.32%。


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2.14亿美元和17.03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约为13.39%,净资产比例约为126.81%,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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