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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农业种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1、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有哪些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交的通知》(财税〔2019〕31号)规定:“一、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从事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工商户和紧个体户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二、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认定和补贴办法,按照广东省、深圳市需要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本通知适用范围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和肇庆市等大湾区珠三角九市。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交23年1个人所得税2月31日止执行。

个体


2、个体农业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从事政策区分征收方式吗?农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所得商户个体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3、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转让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四、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所得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怎么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体户,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种植业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种植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从事林木种植的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种植、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工商户关怎么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种植业条需要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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