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和境外金融机构增值税准入条件;完善股东变更及准入要求;保险业保持制度一致性,取消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这是日前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主要修改的三方面内容,预示着在新发展格局下,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
“《实施细则》参照外国保险公司的准入标准设定了外国保险集团公司的准入条件。”银保监保险业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保险集团公司监管实践的差异性的,《实施细则》规定外国保险集团或者其主要保险子公司需要满足相关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同时,为保持中外资监管制度的一类型致性,外国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类型集团公司以外的境外金融机构成为外资保险公司经营股东的,适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关于境外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一系列开放举措的落地实施,外资保险加速布局中国市场。2020年1月,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在上海开业,成为中国首家开业的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2020年6月,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获批改建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内地首家获得设立批复的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三种。
2021年2月,安联(中国)保险控股增值税有限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产权转让协议,将收购中信信托所持有的三种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中德安联将成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将成经营为继友邦人寿之后第二家外资独资寿险公司。
“中国市场对友邦集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所有外资公司类别来说,中国都是发展潜力最大的的市场。”友邦人寿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张晓宇直言,保险类别业发展潜力主要集中在亚洲,亚洲最主要市场在中国。2020年上半年,友邦中国已经成为集团新业务价值贡献第一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