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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核定征收(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招用100名普通职工,由于该项工作不需要职工具备特殊技能而且是坐在椅子上从事工作,具有一定腿部残疾的人员也可以完成。该公司原计划招收残疾人员,人均工资为2000元,合同期限为3年。请对该公司的招用计划进行纳税筹划。


由于该公司的工作残疾人员也可以胜任,因此,该公司可以通过招用残疾人员来进行纳税筹划。根据税法的规定,A公司可以享受按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3年内,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可以为企业节约企业所得税:0.2*100*12*3*25%=180万元。


除此之外,雇佣残疾人还可以为企业节约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残保金)的支出。假设该公司有员工5000人,按1.5%的标准应当雇佣残疾人75人。如果不雇佣上述100名残疾人,假设该公司人均工资5万元,该公司每年应当缴纳残保金:75*5=375万元。



除此之外,针对入驻税收洼地园区的有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税可享受地方留存40%-70%的财政扶持。扶持周期:月度奖励。无税收门槛即可享受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有限公司在税收洼地地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个税低至0.2%。无需法人到场即可完成办理。出核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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