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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公告!刚刚发布!厦门人赶快扩散

紧急扩散!

刚刚发布!


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防止疫情传播


厦门多个部门发布通知、公告!

涉及婚姻登记、工会、医保

水务、公积金、银行……

各类民生事务!


重要变化!

请大家互扩周知!


工会业务

紧急公告!

“平安返厦”延后、窗口业务暂停……


市职工服务中心今天发布紧急公告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积极维护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市职工服务中心各窗口暂停办理业务,市图书馆职工服务中心分馆闭馆。因特殊情况确有必要到服务中心办理的业务,请提前一天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办理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测。联系电话如下:


热线电话:12351

培训业务:2103237

医疗互助:2618678、5093398

联谊业务:2618666

劳模服务: 2661030

工会会员卡:2661038

工会法人证:5096598


二、信访业务办理事宜

1.可通过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咨询、反映相关问题;

2.可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至xm12351@126.com;

3.可通过邮寄相关材料至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职工服务中心维权帮扶部,电话:12351;邮政编码:361006。


三、医疗互助保障办理事宜

1.参加保障业务:参保或续保的单位,由相关单位经办人员通过邮箱方式:ylhz001@163.com,向职工服务中心上报电子版名单及转账凭证。参保信息线上审核通过,生效时间以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2020)规定为准。具体手续待公告解除后统一通知办理,不影响各单位正常参续保。


2.给付业务:职工申领互助金时,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统一以快递邮寄方式向职工服务中心提供纸质版申请材料。职工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将及时把互助金直接发放到职工提供的银行卡中。收件人: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职工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医疗互助;电话:2618678、5093398;邮政编码:361006。


四、《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理事宜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申请、变更、年检等事宜,由单位经办人员以快递邮寄方式向职工服务中心提供纸质版材料并留下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职工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将把相关材料以快递邮寄方式寄回。收件人:厦门市湖里区华光路2号职工服务中心会员和劳模服务办公室;电话:5096598;邮政编码:361006。


五、“平安返厦”补助时间及申请办理延后

“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时间及线上申请办理时间将视情延后。具体情况请关注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xm12351、fw12351)的通知。


六、会员线下人员密集型活动全面停止,广大职工群众可以通过“12351”职工服务热线、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xm12351、fw12351)获取工会信息。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解除日期依据省市疫情解除公告,另行告知。


厦门市职工服务中心

2020年2月2日


婚姻登记业务

2月3日起

厦门暂停婚姻、收养登记现场办理


2月2日,厦门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婚姻登记暂停现场办理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治通知精神及《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婚姻登记场所人群聚集,2月3日起,暂停全市婚姻登记现场办理工作。


市民朋友可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拨打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具体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如遇特殊紧急事由,确需紧急申请办理的,请致电咨询并预约,各级婚姻登记处酌情予以个案处理,望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


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预约)电话如下:

市级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

0592-2119974

(9:00-12:00,13:00-17:00)

思明区:0592-2663966

(9:00-12:00,13:00-17:00)

湖里区:0592-5715318

(8:00-12:00,14:30-17:30)

集美区:0592-6289799

(9:00-12:00,13:00-17:00)

海沧区:0592-6583779

(8:00-12:00,14:30-17:30)

同安区:0592-7255520

(8:00-12:00,14:30-17:30)

翔安区:0592-7889517

(9:00-12:00,13:00-17:00)

另外,厦门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收养登记暂停现场办理的通知》。

根据省、市有关疫情防治通知精神及《厦门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收养登记场所人群聚集,2月3日起,厦门市全市收养登记暂停现场办理,需办理收养登记的市民朋友请于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拨打电话先行咨询和预约备案,具体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望广大市民朋友给予理解和支持。


市、区民政局收养登记处咨询(预约)电话如下:

市级涉港澳台及华侨:0592-2119974

(9:00-12:00,13:00-17:00)

思明区:0592-5862779

(8:00-12:00,14:30-17:30)

湖里区:0592-5231994

(8:00-12:00,14:30-17:30)


集美区:0592-6289799

(9:00-12:00,13:00-17:00)

海沧区:0592-6583779

(8:00-12:00,14:30-17:30)

同安区:0592-7558067

(8:00-12:00,14:30-17:30)

翔安区:0592-7077191

(8:00-12:00,14:30-17:30)


交通业务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

暂停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

现场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窗口现场服务,有关业务实施“不见面审批”,推行网上办理。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车管所、各辖区交警大队暂停现场办理机动车登记、非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业务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不能按期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换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的,允许延后办理。对已经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将统一取消预约。其中,取消预约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二、各辖区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内设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暂停服务。


三、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的,提倡通过来信的方式邮寄办理。来信请寄: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邮编:361004)。


四、福建公安交通综合应用服务平台(https://fj.122.gov.cn)、“交管12123”APP、“福建交通罚没”APP等自助业务平台正常运行。请广大市民使用自助平台办理有关道路交通管理业务。


五、以上暂停现场办理的窗口服务事项,如需咨询、辅导、办理等有关服务,请拨打相关业务负责部门的电话咨询。


六、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现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内(未注销)、逾期未参加审验,以及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本市有五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接受处理等情形,予以口头警告,暂不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


七、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恢复窗口现场服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发布的信息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因此带来的不便请广大市民谅解和支持。


本市公安交通管理网上办理事项一览表

及窗口服务电话如下:


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窗口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咨询电话

1

交警支队

工作时间5866000

2

桥隧大队

工作时间5886591,非工作时间5377169

3

思明大队

工作时间2512065 ,非工作时间2511950

4

湖里大队

工作时间52883589,非工作时间5288300

5

海沧大队

工作时间 6588207,非工作时间 6051747

6

集美大队

工作时间 6075559,非工作时间 6068449

7

同安大队

工作时间7136122,非工作时间 7133333

8

翔安大队

工作时间7763720,非工作时间7067777

9

机场大队

工作时间5731100,非工作时间5715884

10

机动大队

工作时间5731100

11

车管所

工作时间5780080/5789999

12

秩序管理大队(占道施工、剧毒通行证、货车通行证业务)

工作时间7703641


法院业务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全市法院调整立案、诉讼服务

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和《国家信访局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告》以及省法院通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厦门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暂时关闭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

2月3日起,全市各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来访接待工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接待场所关闭期间,全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办理方式如下:

需要到我市两级法院立案的,请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厦门金融互联网 诉讼服务平台(仅针对金融诉讼案件)进行网上立案,邮寄书面材料请根据相关法院的要求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也可选择邮寄方式立案并说明原因。


需要办理缴纳诉讼费的,请根据相关法院通知进行转账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的,厦门律师请通过律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其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通过邮寄方式提请。


需要联系法官、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请拨打0592-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申请再审,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申诉信访,请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方式提请。

附:厦门各法院

邮寄地址、立案联系人及电话



人社业务

100多项业务

网上办、快递办、自助办


当前

疫情防控很重要

如果有人社业务要办理

该怎么办?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市民朋友或企业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市社保中心窗口、市人社分中心窗口以及市人才中心窗口等实体大厅办理有关事项,市人社局将可全程网办、快递办理、自助快办的所有依申请事项详情进行公告。


请大家在办理人社业务时

尽量选择:

网上办理

快递办理

自助办理尽量减少到实体大厅办事的次数


具体事项清单

赶紧收藏起来!


市人社局可在线“全程网办”事项清单


共89项



市人社局可快递材料办理事项清单


共42项



市人社局“自助快办”事项清单


共7类



公积金业务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期间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防疫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缴存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网上办理,避免聚集


为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有效防控疫情,请缴存单位或职工优先使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e政务、支付宝和i厦门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已开通的线上服务事项详见附件。


办理“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缴存单位,以及办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选择“快递寄送申请材料”(寄件邮费自付)的方式寄送办事材料原件,中心审批后将办事材料原件寄回(邮费由中心承担)。


二、现场办理,减少停留


中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和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办事窗口,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请减少在服务大厅等待逗留时间,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温馨提示:如确需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预约方式进行预约,预约开放时间及预约渠道详询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现场办理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为大厅通风和消毒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离开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手带出大厅。伴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建议暂不进入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四、政策咨询,拨打热线


若需咨询政策,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人工服务自2020年2月3日正常上班起恢复


医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

医保业务实施“五办”服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务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审批的工作要求。为了参保人员和他人的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医保经办窗口推出优质便民“五办”服务:网上办理、手机办理、自助机办理、延后办理、预约办理。

1

网上办理:


可足不出户,电脑端互联网上办理医保业务;

2

手机办理:


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i厦门APP,动动指尖就可办理医保业务;

3

自助机办理:


可选择家附近的自助机网点,就近办理医保业务;

4

延后办理:


若想到现场办理,请等待疫情过后,将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窗口服务。

5

预约办理:


若确需现场办理,请按照市、区政务中心要求,提前预约、缩减等候时间,即办即走。


网上办理、手机办理、自助机办理、

预约办理操作指南:


1、网上办理如何操作


网上办理途径如下:


登录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ylbz.xm.gov.cn/,点击“个人网厅”。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个人网厅登录后,可进入个人页面,进行医保查询和业务办理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手机办理如何操作


(1)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绑定个人社保卡之后,点击“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可办理医保经办业务。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可通过下载安装闽政通APP、i厦门APP,在手机上办理医保经办业务。

3、如何在自助机办理


办事群众可持二代身份证,在有布设自助机的社区便利店、邮政局、地铁站、BRT站、派出所、政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等网点,就近选择e政务自助机或其他自助机进行自助医保经办办理。

4、如何进行业务办理预约


预约渠道如下:


(1)登录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as.xm.gov.cn/yyfw/)预约;


(2)关注“厦门审批服务”微信订阅号,通过“微政务”菜单预约;


(3)通过“i厦门”APP、微信小程序预约大厅中的“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预约;


参保人也可通过公布的电话预约办理。参保人如疑问,您可拨打以下预约咨询电话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医保业务政策解答和业务办理指导。


市医保中心办理窗口:

7703313 / 7703314;

思明管理部:5196903

湖里管理部:5383431

集美管理部:6195537

海沧管理部:6809270

同安管理部:7558116

翔安管理部:7688002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水务业务

全市水务营业厅

延迟至2月10日恢复正常营业


厦门水务营业厅服务时间调整通知



银行业务

各银行陆续调整营业时间

别白跑一趟


厦门工行发布公告

调整2月3日至9日营业网点

及对外营业时间安排:


具体调整如下:

(可滑动查看)

2月3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4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5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6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7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8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2月9日(营业时间 10:00—16:00)


厦门招行发布公告

调整近期营业时间——


厦门农行发布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做好金融服务,现将我行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各网点对外营业时间调整公告如下,敬请周知:

一、2月3日至2月9日营业网点临柜业务对外营业网点见下表。

二、2月3日至2月9日对外营业网点服务时间为10:00至16:00。

三、在此期间,我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POS正常对外营业。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选择就近网点或使用自助渠道办理业务。如需帮助,请拨打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99。



除以上

厦门还发布了

暂停各类公共资源交易

便民服务实施“不见面审批”

以及出入境暂停办证大厅窗口现场服


等相关公告

可戳下图了解——


齐心协力

共同防控疫情!

请大家随手转需

把这些重要信息扩散出去

告诉身边有需要的人!


综合来源:厦门人社、厦门交警、厦门中院、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厦门水务96303、厦门医疗保障

导报记者 钟榕华 钱玲玲

编辑 陈思亲

海峡导报微信(ID hxdbwx)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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