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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拟稿说明(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细则)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关于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布置,狠抓整改


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照单全收,行动迅速,坚决整改。于4月28日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再次深入解读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强调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齐心协力抓好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期间,共召开1次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3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整改工作、6次整改工作推进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组指出七个方面23项共89个问题,提出5条整改意见。局党组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要求,巡察期间需立行立改问题168条,已整改168条,完成率100%;针对反馈的8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07条,目前已完成整改106条,转交文旅集团党委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1条,完成整改任务的99.1%(其中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完成整改任务的100%)。


(二)精准分工,狠压责任


为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于5月8日召开专题会,就巡察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进行了研究讨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关于成立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的通知》。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并根据七个方面的问题设立了一个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沟通及督促跟踪。二是确保稳步推进,制定了《关于落实区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23项89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细化了整改措施107条。三是对事对人,逐一销项。在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中,共追责问责29人、52人次。其中,给予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10人,书面检查4人,诫勉谈话4人,严重警告1人,挽回经济损失4412357.35元;并联合区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提醒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


(三)精确整改,狠啃问题


在整改工作中,党组书记、局长林如居同志任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组长,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巡察整改反馈工作负总责。在整改过程中,强化工作措施,逐项落实举措,对重要事项和共性问题抓好专题研究和举措落实,对下属单位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推动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或实质性进展。截止目前,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所列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局党组秉借区委巡察力量,着重机关效能和反腐倡廉,发出催缴整改通知24份,共清理原文体广新局账户欠款478311.25元,已还款337255.25元。


(四)精笃反思,狠建章规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微知著,举一反三,注重源头防范、制度约束,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局党组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分为个性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处置,把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通过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落实“一岗双责”,扩大巡察成效,确保巡察整改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完善制度34项。在区领导和第二巡察组的关心指导下,提振全局干部职工的精气神,提升全局团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2019年上半年,我区文化产值收入、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及旅游总收入增速,两项指标均排名全市第三;仅上半年就完成全年项目洽谈储备任务及全年新开工项目任务,新增签约项目完成过半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全面领导核心弱化问题。


(1)学习贯彻“两个维护”不到位。文体广新局党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高,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文体旅游局加强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3月21日、2019年6月28日、2019年9月18日、2019年11月26日多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部署下步工作计划。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2019年6月28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到位、开展不力的单位给与通报批评。对能够及时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开展有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各下属单位传达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部署。全体干部职工也签订了《承诺书》,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对黑恶势力进行摸排,认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于1月17日结合“送春联”活动及于“学雷锋日”组织干部在南门商贸广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于1月10日、4月22日、5月7日、5月16日、5月17日组织干部深入网吧、KTV、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汽车站面对面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扩大线索来源渠道。于5月上旬组织企业开展“四个一”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制作扫黑除恶H5宣传动画,创新宣传方式。四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在2019年上报2条线索。于春节前、2月下旬、清明节前、5月上旬、5月中旬结合安全检查,对网吧、KTV、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下步将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再梳理、再摸排,深挖“保护伞”。


(2)聚焦主责主业松劲懈怠。全面推进文化体育广电新闻事业发展力度不够,主责主业工作完成严重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及时制定了《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深入实施“双培育”和“三个100”增长点行动工作方案》、《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项目攻坚2019”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永定客家土楼文化旅游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组。将2019年“十大文旅产业项目”及十八个文旅项目等各项工作责任化、项目化、指标化。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有序推进。二是局领导亲自挂帅,根据年初目标任务,全程挂图作战;狠抓担当落实,全面跟踪督查;全局抓招商引资,全面落实赶超。三是把党建、全面从严治党、综治平安(扫黑除恶)安全管理、服务建设性工作一同列入绩效考核。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市对区绩效评估指标及区直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锁定目标任务,将任务责任化、项目化。


(3)全局一盘棋思想不足。总揽全局能力不强,统筹协调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发展不均衡。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了全年文体旅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促进文体旅各项工作协调均衡发展。二是体育精品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根据区政府的要求体育中心运动场于2018年10月1日对外开放,还未完全移交使用,现正在验收前的提升整改,开放时间按公共场馆开放时间开放。三是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计划在坎市镇、湖坑镇、凤城龙凤社区建设3家“土楼书吧”。“土楼书吧”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规划布局、建设投入、免费开放等内容。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避免重复建设,拟结合永定区的实际,整合现有资源,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方式,同步推进“土楼书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分馆制” 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计划至2020年底建立起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截止目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拟制订《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馆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待呈报区政府批准后展开实施。在已建4支“永定客家十番音乐”队伍的基础上,新建湖雷镇、抚市镇、高头乡3个“十番音乐传习中心”和湖坑镇、凤城镇2个客家山歌传习所。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按照国家文化部的标准对乡镇文化站进行全面的提升。四是要求文化馆积极推进永定区“宣传文化大院”、“文化阵地建设”、“文化团队工程”等建设。加大对非遗知识的宣传和技艺的传承力度。加大对农村文化业余艺术团队的业务指导,对“文化三下乡”“艺术扶贫”的扶持力度和业务辅导,以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4)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力。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规范,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关于范某等8名局机关股级干部人事任免的问题,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30日起免去范某等8名局机关股级干部职务,2019年12月16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按照区委组织部〔2019〕永委组干便字6号、区委宣传部永委宣干〔2019〕8号文件精神,聘任了江某等9名股级干部。二是在2018年12月已终止与福建某文体传媒发展有限公司的管理合同,并通过公开招投标,委托某物业对公共体育场馆进行管理。三是无偿借予某传媒公司的大笔资金已于2018年1月收回。四是建章立制,已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自2019年以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召开研究决定。


原文体广新局计财股股长赖某因2017年12月无偿借予某传媒公司大笔资金周转事宜未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问题,以及还存在财政资金管理混乱、违规领取游泳比赛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廖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廖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力。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满足于表面、停滞不前。


一是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需长期坚持。一是网络未通无法安装的贫困户483户,使用卫星锅、网络电视或家里没电视的贫困户2916户,已享受优惠政策贫困户527户(截止6月10日统计数字,比上次统计276户增加了251户),未办理优惠政策贫困户714户。二是通过印发宣传单、LED屏幕,加强同村干部沟通,与贫困户进行面对面解读等方式全面宣传党的惠民政策。


二是生态环保意识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在2016年9月9日主动配合区林业局对生态环保毁林调查处理,并立案行政处罚24960元。二是已启动对二期项目建设进行林地报批手续。三是在2019年5月23日对龙湖水上运动训练基地(二期)项目建设由区政府召集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等单位在项目建设土地报批划拨、林地生态环保方面召开现场工作会。已由自然资源局统一征地,林业部门协同报批,统一划拨。四是今后项目建设工作会认真梳理和评估,依法依规执行生态环保、项目程序报建。


三是招商引资工作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及时制定《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列出2019年项目招商任务清单、外派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黄蓝云赴广州专职招商。二是制定工作措施围绕产业招商、创新招商模式、拓展招商渠道、优化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招商推介。形成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全员招商”合力,强化考评,兑现奖惩等保障措施,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至2019年9月30日已经洽谈储备项目8个,完成签约项目3个,开工项目2个,竣工项目1个,根据局党组会精神积极对接课题策划咨询公司,至9月30日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超额完成区下达课题策划任务,6个策划课题均已通过市预审。并于8月18日提交了6个课题策划项目建议书报送到区重点办,6个策划课题均上报市评审。三是举一反三对今后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在土地、林地报批及企业详细实力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调查,对没有充分科学论证的项目不盲目引进,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对照招商引资工作的要求,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创新落实高质量赶超工作。


四是移风易俗工作开展不深入。落实工作只停留在传达部署上,深入宣传不够,移风易俗工作“知晓率、支持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文明单位建设,制定本单位移风易俗工作活动方案。二是充分利用LED屏、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日常宣传工作,加深广大干部职工对移风易俗工作的了解与支持。三是每半年开展一次移风易俗相关知识测试,2019年7月5日组织全局人员开展移风易俗相关知识测试,巩固宣传成效,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2)落实上级部署打折扣,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存在“中梗阻”现象,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新闻出版广电局出台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建立编外聘用人员的淘汰机制,分送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射台参照执行落实;二是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永纪发〔2018〕24号)文件。并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自觉抵制“三大片区”地域圈子党内关系庸俗化问题承诺书》。


(3)执法监督开展不力。党组不重视执法队伍建设,长期执证从事执法工作仅2人,执法监督主动靠前不够,行政执法工作被动。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2018年以来已组织开展4次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切实做到勇于担当作为。二是及时调整分管领导,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已经到任。已积极争取相关部门解决大队持证执法人员偏少和人员老化问题。组织了符合条件人员22人参加2019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整合资源,壮大执法队伍。三是狠抓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内部建设,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2017年度、2018年度市对区考评中,扫黄打非、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平安市场创建等工作被评为优秀。四是建章立制,于2019年6月5日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行为规定(试行)》(永文执〔2019〕12号),已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


时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廖某因执法监督开展不力,以及还存在党支部所有党员2016年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均原文抄袭网络、2016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等其它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关于惠民项目管理缺失问题。


(1)惠民工程管理不到位。实施惠民项目疏于后期管理服务,造成资源闲置浪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在与网络公司签订运行维护管理协议的基础上,积极部署落实此项工作,广电分管领导与事业股人员,多次前往网络公司进行商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办法,督促网络公司能够更快更好地对村村响设备进行有效地维修,网络公司也进行积极安排落实推进,对各村设备进行维修,至目前为为止,已经维修好30多村的村村响设备。但由于原文体广新局没有按维护协议把维护经费付给网络公司,导致维修工作没有继续。二是加强维护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村村响工作,制定了村村响管理制度。三是积极争取年度运维经费。2019年6月,新闻出版广电局向区政府打报告,请求拨付农村广播村村响运维经费55.6万元,但区一级运维经费至目前还未到位。四是由于原有的设备经常出故障,性能不够稳定,而且此设备随着电子机械产品的更新换代,已陈旧功能需进一步提高完善,新闻出版广电局计划对原来的设备进行重新改造。用新设备替代旧设备,2019年已向省局申请项目并积极向区一级争取运维经费。现正在询价中。


(2)惠民政策宣传不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宣传力度不够,未打通惠民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提高放映信息知晓率,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加强对村级农家书屋的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让惠民工程深入人心,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提高放映信息知晓率,让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挥更大的作用,电影公司要求放映员提前一个小时到达放映地点,在放映场所及主要路口张贴放映海报各一张,在放映器材摆好后,开启车载广播进行绕村宣传,宣传内容为今晚放映影片及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政策(播放录音)让更多的群众知道放映信息,极大的方便了观影群众,培养了一批农村电影忠实粉丝。车载广播绕村宣传和自带小板凳提供给群众观影使用经省公司推广到省内各区县。2018年1月获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七届全国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3)公共资源管理缺失。监管公共服务资源不到位,处置重大问题不坚决、不彻底,致使公共服务资源未能真正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区体育中心于2019年5月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体育中心运营管理相关协议,要求在运营管理中严格按运营管理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利用公共资源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更好的在健身方面服务健身爱好者,严格按永发改价〔2019〕8号文件精神开放场馆,规范其管理。二是2019年5月已通知少体校,要求落实严禁占用公共资源开办培训班有关事项,执行谁办班谁负责的原则。三是2019年5月少体校严禁各项目教练员占用公共体育场馆开班培训谋私利,并已签订承诺书。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意识淡薄。




(1)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示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强国”平台,继续组织党组成员、各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等重点内容,班子成员和区管干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8个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党组书记始终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并对其他人员发言一一点评,提升了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二是落实宣传责任。根据文体旅游局党组制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党组书记林如居同志在2019年2月12日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及每月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多次带头宣讲。2019年1月3日在演艺中心举行“土楼之春”新年音乐会、1月25日在湖雷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2月17日在体育馆举行“土楼家风·厚德永定”新春文艺晚会,通过手机网络直播,观众达11.3万人次。红色题材话剧《信仰》7月1日正式演出,成为我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的优秀作品。各下属单位和监管领域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以各种形式加大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取得较好宣传效果。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廖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廖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透彻。政治认识不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流于浅表。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已责令苏某、曾某、陈某重新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二是就此类问题机关党支部已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强国”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局党组结合我区丰富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旅游资源,认真谋划2019年文化体育旅游工作各项活动。


少体校校长曾某因个人发言材料抄袭网络、违规领取青运会补贴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鉴于苏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苏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土楼艺术团团长(土楼博物馆副馆长)陈某因用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代替“新思想大讨论”个人发言材料,以及还存在违规报支上级车辆费用、违规领取各年度年终奖及演出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执行中心组学习不到位。未把中心组学习作为新时期理论武装工作的重要载体,中心组学习不重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构建中心组学习组织体系,负责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推动局党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规范化。二是根据局党组制定的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范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学习制度。制定下发《2019年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2019年专题学习内容和要求。三是加强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自查,确保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廖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廖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意识不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张旗鼓搞形式”。


(1)讨论主题不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自查自纠。2019年6月10日,原电视台党支部党员重新开展“两学一做”第三专题讨论,讨论主题为“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参会党员围绕什么是党员的根本宗旨,如何发挥党员在新闻采访一线的作用等议题开展讨论,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为新闻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和努力。二是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广播电视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广播电视支部学习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确保“两学一做”主题不偏不离,取得实效。例如2019年起,广播电视支部每月主题党日都有方案,每月都有确定学习主题,严格按照宣传系统党委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做好“两学一做”。


鉴于机构改革,原广播电视台党支部更名为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函告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由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进行处理。


(2)材料撰写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了理论和政策学习。利用例会和学习强国平台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二是黄某已按照巡察要求,立即整改,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同时,要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播电视发射台、文博图、电影公司等4个党支部所有党员结合其工作实际重新撰写提交了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三是对机关党支部党员发言材料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情况。


黄某因2016年三个专题发言材料均从网络全文下载,第一专题出现“作为社区党员干部”不符合个人身份字眼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时任文化综合执法大队支部负责人廖某因党支部所有党员2016年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均原文抄袭网络,以及还存在执法监督开展不力、2016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等其它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时任文化艺术支部书记陈某因党支部所有党员2016年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均原文抄袭网络问题,以及还存在违规报支上级车辆费用、违规领取各年度年终奖及演出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鉴于机构改革,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时任广播电视发射台党支部书记张某、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3)讨论形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制定完善了“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学习计划和学习清单,要求各支部制定完善详实的学习计划,并完整记录学习内容。要求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重新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2019年12月4日,组织党员观看电影《樵夫·廖俊波》。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安排部署,做好2019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并及时整理好台账资料。7月31日,局机关认真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做合格党员”为主题的上半年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12月10日,局机关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


时任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张某因2017年第一专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局机关及下属各党支部均未按要求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以及还存在2016-2017年述职述廉“廉洁自律”方面内容完全雷同、2016年未按要求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问题,受到提醒谈话;时任文博图党支部书记卢某因2017年第一专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党支部未按要求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享乐主义滋生未选择简单出行问题,受到批评教育;文物局党支部书记卢某因2017年第一专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党支部未按要求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以及还存在2016年文物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违规报支一等座车费等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未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到位。


(1)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未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未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研究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实施方案。二是经局党组会研究,将意识形态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修订考核方案和考核评分细则,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阵地管理。三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6月进行了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存在风险研判。7月29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通报。四是配备好新兴媒体管理人员,充分利用文体旅游系统的电子显示屏开展各种宣传。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阙某因2017-2018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以及还存在执法练兵技能竞赛推诿扯皮、未实行二级绩效考核等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意识形态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迅速结合实际,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广播电台将在新组建的融媒体中心的领导下重点抓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通过落实已经建立起来的制度、机制,保证意识形态各项工作更加落深落细落实。


(3)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未有效发挥广电新闻宣传阵地作用,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电视台将加强上稿激励机制的完善,长期坚持对全台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争取在禁毒新闻宣传工作中有所突破。二是广播电台在接下来的新闻宣传工作中,在融媒体中心的领导下加强对传统新闻制播人员的培训,提升在新媒体上的认知,提高运用全媒体对新闻信息多渠道发布的能力;加强业务学习,在选题策划、组稿、编稿等方面做到有所突破,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类上稿任务。


鉴于机构改革,原广播电视台党支部更名为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函告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由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进行处理。


4.党政公文处理不严谨。党组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欠缺,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完善《文件的收发、批办、传阅、督办和保管制度》,严格发文程序,保证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规范进行;二是严格发文登记,确保文件在签发后下发,避免文件同号;三是认真落实上级下发文件,及时传达贯彻,避免因为落实时间滞后出现发文时间提前的问题;四是强化责任管理,公文处理严谨问题要责任到领导,责任到人。


原文体广新局综合股股长郑某因党政公文处理不严谨,以及还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酒驾等问题,受到诫勉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党建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强。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组未将党建与中心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局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党建作为工作重点,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党建工作列入对下属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局党组于5月24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议定在局党组领导下,区文体旅系统成立两个党支部即区文体旅局机关党支部(包含局机关党员、文化执法大队党员、少体校党员、文物局党员)和文博图党支部。三是党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廖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廖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基层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忽视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撤销党组织存在随意性。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针对撤销党组织存在随意性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针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合并后的新形势,按局党组5月24日会议精神向宣传系统党委申请成立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党支部。二是依据宣传系统党委批复精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党支部已成立,设5名支委。三是2017年12月8日经宣传系统党委批复成立永定区广播电视党支部(含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宣传与网络管理中心)。


(3)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软化。党组织工作开展疲于应付,党组织设置形同虚设,党员的组织归属感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原文体广新局机关党支部、文物局党支部、文博图党支部、电影公司党支部提交了2018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方案、照片;发射台党支部、广播电视党支部在宣传系统党委的指导下开展“主题党日”整改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做出相应说明,同时提交2018年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方案、照片。二是各党支部结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制定的方案提交局党组备案。


鉴于机构改革,原广播电视党支部更名为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函告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由区融媒体中心党支部进行处理。


鉴于机构改革,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时任发射台党支部书记许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4)党务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对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重视,结构不合理,党建业务水平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原文体广新局机关党支部、文物局党支部、文博图党支部、发射台党支部、电视台党支部、电影公司党支部对党务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已作出专项说明。二是重新组建局机关党支部,配设5名支委(4名为正式干部,1名为政府购买聘用人员),把一批政治素质高、能力较强的优秀青年党员吸收进支部班子,选齐配强党务干部,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鉴于广播电视发射台党支部副书记张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张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虚化弱化,执行党建“规范化”动作跑偏走样。


(1)“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未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制度落实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各党支部活动记录本由专人填写、专人保管,真实、规范记录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特别是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关于“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等业务培训教育。


文物局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李某因2016年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受到批评教育。鉴于原文体广新局机关党办负责人李某因离职,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李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发展党员不重视。对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梳理干部职工资料,对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尤其是年轻的干部职工),鼓励他们积极加入党组织,2018年局机关党支部已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是伍某同志和陈某同志,2019年将对积极分子进行认真培养,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制定《区文体旅机关支部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时任原文体广新局机关支部书记张某因发展党员不重视,以及还存在2016-2017年述职述廉“廉洁自律”方面内容完全雷同、2016年未按要求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问题,受到提醒谈话。电影公司赖某因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已作出书面检查。


鉴于时任原文体广新局机关支部书记郑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郑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3)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党性观念不强,个别党支部核定党费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明确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二是做好党费清查和补缴工作。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2015年以来的机关党员干部的党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对没有足额缴纳党费重新进行了核定、补收补缴,共计补缴党费451.1元,已于2019年5月16日全额划缴至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宣传系统委员会账户。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2019年局机关支部已严格按《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永委组综〔2017〕28号)文件要求核定党费收缴基数,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完善收缴程序和台账,做到认真仔细、及时无误、公开透明。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机关党支部党务负责人李某已经离职,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李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3.党内政治生活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


(1)述职述廉走过场。领导干部对述职述廉认识不足,存在应付“过关”的模糊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张某、简某已重新撰写了述职述廉材料,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及做好整改表态。二是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由党组加强对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的核审把关,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写。三是原文体广新局副局长郑某就此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重新撰写了2015-2017年述职述廉材料。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张某因2016-2017年述职述廉“廉洁自律”方面内容完全雷同,以及还存在发展党员不重视、2016年未按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等问题,受到提醒谈话。原文体广新局副主任科员简某因2017年述职述廉未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篇幅抄袭网络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副局长郑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郑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民主生活会形式化。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区委文件规定要求开好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方案,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专题讨论、查找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廖某、郑某已就此问题作出书面说明,郑某重新撰写了2016、2017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廖某、副局长郑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廖某、郑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3)组织生活会不严谨。开展自我批评多、相互批评少,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文物局党支部于6月4日严格按照要求重新召开2016年组织生活会。二是2018年度广播电视发射台党支部、电影公司党支部已严格按宣传系统党委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


时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廖某因2016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以及还存在执法监督开展不力、党支部所有党员2016年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均原文抄袭网络等其它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文物局党支部书记卢某因2016年文物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以及还存在2017年第一专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党支部未按要求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违规报支一等座车费等其它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鉴于时任电视发射台党支部书记许某、时任电影公司党支部书记江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许某、江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4.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未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干部任用不规范。


(1)违规配备股级干部。未按股级干部任免管理权限任命股级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9月30日起,对未按股级干部任命权限任命的股长一律免职。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法治、程序意识。三是规范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永委组综〔2019〕23号)文件要求,对拟新提任的股级干部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相关规定。


(2)混编混岗现象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研究决定已于2019年9月30日对借用人员担任股级干部进行免职。二是严格按照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三定”方案,合理确定岗位。原则上借用人员一律回原单位,对确因工作任务重、清退混编混岗人员后对工作影响大的,为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需要延期清理纠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备案。三是2019年12月16日,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按照区委组织部〔2019〕永委组干便字6号、区委宣传部永委宣干〔2019〕8号文件精神,聘任了江某等9名股级干部。


(3)临时聘用人员过多。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文体旅游局已清退4名聘用人员。二是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本系统编制外聘用人员从2019年9月30日起一律依法依规解聘,累计清退临时人员37名。对一些确实需要聘用的人员,将严格按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依据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局党组集体研究。


(4)干部长期未轮岗。


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据核实,文物局许某、黄某虽然分别在文物局综合股、文物保护股工作达10年,但这两位同志任股长的时间是2010年6月,尚未达到10年。二是目前正处于机构改革,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三定”方案刚出台。近期将依据 “三定”对陈某等任职10年以上的股级进行调整转任。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而不绝。党组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意识薄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


(1)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所有公务接待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查中还发现了训练工作用餐次数频繁、午间饮酒、赠送礼品、无函用餐、陪餐人员数超标、招商引资接待无情况说明和成果等问题。其中赖丽红已退赔异地接待费用1543元。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18〕2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18〕47号)等文件规定,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并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严格招待程序,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严禁铺张浪费。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综合股李某已经离职,将巡察发现的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函告李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鉴于原广播电台台长赖某已经调离,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赖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对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行为。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三是认真做好清退工作。严格对照《关于重申严肃规范津贴补贴纪律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44号)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体育局2017年7月28日下发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体育竞赛与学校体育艺术语言文字活动经费支出与执行标准的通知》(龙财综〔2017〕15号)的文件精神,已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费用进行分批次清退,目前累计退款8100元。


2.“四风”方面问题反弹回潮。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识不深,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措施不力,“四风” 问题树倒根存。


(1)形式主义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的整治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保证整改到位;二是系统各单位就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这次整改进行了自查自纠;三是已经组织全体干部观看《信仰》,切实提高干部工作作风。


原文体广新局综合股股长郑某因形式主义突出,以及还存在党政公文处理不严谨、酒驾等问题,受到诫勉谈话。


(2)享乐主义滋生。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区博物馆已经把当时情况说明清楚。卢某已退款350元。二是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未发现其它类似情况。三是制定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的整治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保证整改到位。四是局机关和系统各单位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区博物馆馆长卢某因享乐主义滋生未选择简单出行、2017年第一专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党支部未按要求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奢靡之风犹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1月7日上香烟的问题,经办人沈某已经退款132元。晚餐上石冻汤,经办人陈某已经作了当时情况说明。午间饮酒问题,张某已经退款120元。二是自查自纠。对局机关和系统下属各单位公务接待问题进行排查,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制定和完善了《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原文体广新局群体股股长沈某因奢靡之风犹存、违规领取儿童网球赛补贴问题,受到提醒谈话;原文体广新局审批股副股长陈某因奢靡之风犹存问题,受到提醒谈话;原文体广新局艺术社文股张某因奢靡之风犹存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落实市委2号文件不力


(1)工作松弛。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张某、黄某已经写了检查书。二是行政审批股对近年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自查自纠。执法大队已于2019年6月6日在大队例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能力,爱岗敬业”活动。三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经制定和完善《效能工作制度》。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阙某因执法练兵技能竞赛推诿扯皮,以及还存在2017-2018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实行二级绩效考核等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谋逐私利。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体育中心原负责人赖某对体育场馆承包问题进行了说明。二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于2019年5月27日经过通过公开招投标,与永定区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体育中心运营管理相关协议,委托永定区体育中心场馆管理运营,要求在运营管理中严格按运营管理制度,公平、公正、公开利用公共资源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更好地在健身方面服务健身爱好者,严格按永发改价〔2019〕8号文件精神开放场馆,规范其管理。


原文体广新局计财股股长赖某因体育场馆经营收入未入单位财务账,以及还存在财政资金管理混乱、违规领取游泳比赛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是2016年6月23日,电视台干部职工廖某作了书面检查,本次不再作问责处理。二是电视台内部通过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日常、防微杜渐,切实在单位内部营造团结和谐、纯洁健康的良好氛围。


4.作风效能建设重视不够。


(1)制度建设不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氛围不浓、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2018年8-11月缺勤、迟到早退的情况,区纪委派驻宣传系统纪检组经查实是6人,已经进行处理,其中郑某、黄某受到诫勉谈话,苏某等4人受到提醒谈话。二是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加强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树立领导率先垂范的思想意识。三是建立健全《考勤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并认真贯彻执行,目前全体干部(包括局领导)都采用刷脸签到。四是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的罚没物品进行登记造册、整理归档。大队建立健全了《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制度,进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稽查股负责人卢某因罚没物品管理不善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绩效管理宽松软。奖优罚劣工作机制未形成,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林某因病长期休养,仍然发放区对部门绩效考评奖金9438元,说明了本局绩效考评存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干部采用倾斜照顾的问题。林某已退款9438元。二是排查本局和系统内各单位此类问题,未发现新的问题。三是完善了《绩效考评工作制度》,绩效奖和“德、能、勤、绩、廉”挂钩,并要求局属各单位参照执行。


文物局局长赖某因绩效管理宽松软问题,受到提醒谈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阙某因绩效管理宽松软,以及还存在2017-2018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执法练兵技能竞赛推诿扯皮等其它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土楼博物馆副馆长陈某因违规领取各年度年终奖及演出补贴,以及还存在党支部所有党员2016年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均原文抄袭网络、违规报支上级车辆费用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3)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行政审批股对此类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没有发现其它相关问题。二是制定和完善《效能工作制度》,加大工作不到位的追责力度。


原文体广新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吴某因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财政资金管理混乱。


(1)私设“小金库”泛滥。


一是各体育场馆收入未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体育中心原负责人赖某对体育场馆承包问题进行了说明。二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于2019年5月27日经过通过公开招投标,与永定区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体育中心运营管理相关协议,委托永定区体育中心场馆管理运营。经营收入入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单位账户。


原文体广新局计财股股长赖某因体育场馆经营收入未入单位财务账,以及还存在财政资金管理混乱、违规领取游泳比赛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是将资金私存至广电学会。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部加盟费已入广电学会账户且用于日常运作。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将资金私存至客家土楼文化传播公司。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由于土楼文化传播公司已划归文旅集团管理,已函告文旅集团整改。二是已按区领导意见,2018年起,广电网络集团公司电视费分成款转入区财政。三是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


(2)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缺失。


2013年10月16日,福建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投入18万元与厦门某动漫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土楼探险》3D旅游手机游戏,至今无任何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一是某文化传播公司已发函至厦门某动漫有限公司商讨《土楼探险》3D手机游戏开发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某文化传播公司将通过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厦门某动漫有限公司退回预付款或将《土楼探险》3D手机游戏开发前期策划方案移交某文化传播公司,以阶段性结束合同。


2013年12月11日,文物局占股17%的永定某古建筑保护工程有限公司纳入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至今未结算股权收益。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根据《福建省省级行政机关与所办(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与企业脱钩,当时按区政府的部署该股权已划转给建发集团。文物局2014年已不再持有永定某古建筑保护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二是文物局向区政府请示,由区政府明确当时文物局投入到该公司的资产的划拨问题。三是区政府于2019年6月(永政综〔2019〕76号)答复该股权无偿划转至某集团。


(3)违规发包体育赛事冠名权招商。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体育总会已责成经办人许某进行情况说明,要求相关人员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体育赛事冠名、赞助等手续、流程,严格按规定进行赛事冠名、赞助的招募,杜绝将体育赛事赞助冠名权招商承包给个人。


(4)体育赛事赞助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原文体广新局廖建房局长廖某对赛事物资使用情况比较了解,已进行情况说明。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水平。三是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体育赛事赞助物资的使用管理。以体育赛事活动名义接受的赞助和捐赠的实物,必须计入收入账并登记财产明细账。


(5)重复报支伙食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少体校立行立改,联系当事人进行情况的了解,并及时退回该笔资金3250元。二是加强学习,严格遵守财务制度。


时任少体校校长苏某因重复报支伙食费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6)违规以演出收入抵支伙食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艺术团陈某就应收款抵伙食费的问题积极和土楼公司进行了协商,经协调,土楼公司已于2019年1月25日支付艺术团2018年演出费15000元,艺术团也已于2月2日付清土楼公司13890元伙食费。二是艺术团对财务人员在财务收支方面加强监督,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土楼博物馆副馆长陈某因违规以演出收入抵支伙食费,以及还存在党支部所有党员2016年第一专题个人发言材料均原文抄袭网络、违规报支上级车辆费用等其它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财务管理不规范。


(1)资金核算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原旅发委和原文体广新局财务人员进行优化整合,加强财务力量。二是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收支依法、规范,账目清楚。


(2)支出未细化。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出入账的科目进行梳理。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收支依法、规范,账目清楚。


(3)体育耗材购置无出入库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物品采购领用管理制度》,对物资采购、出入库登记等进行明确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


(4)单项赛事未实行预结算及验收报告制度。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水平。二是制定了《龙岩市永定区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的财务管理,按照《龙岩市永定区体育总会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单项赛事预结算及验收报告制度。


(5)截留专项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区汉剧团优秀基层戏曲院团奖励金400000元是文体广新局是利用区汉剧团名义向上争取的补助资金,已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文化体育活动等业务费支出。二是陈东广圣寺维修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分配单位是永定县金丰红色文化研究会,鉴于该单位是社团组织,且工程还未进行结算,为加强监管,待其工程结算清楚后再续拨余款50000元。三是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意识,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变更用途应向专项资金管理单位请示。四是把好规章制度关,坚决不再出现违规滞留专项资金的行为,充分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


(6)违规收取加盟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经查,游艺行业实行加盟后的公司化管理是参照省文化厅的做法,加盟费已入福建某文化传播公司账户且用于该公司运转。二是要求福建某文化传播公司在今后经营中要规范收支手续,严格财务制度,对一些政策界限不明的业务多请示汇报,通过审批后再实行。


(7)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对2013年以来应交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的资金进行梳理。二是已按区领导意见,2018年起,广电网络集团公司电视费分成款转入区财政。三是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


(8)应缴财政专户款未及时上缴。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2017年末文体广新局应缴财政专户款20880元已于2018年11月19日上缴国库。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9)违规使用现金。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要求乡镇放映员提供银行账号,今后工资一律通过银行发放。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对公司下乡放映津贴发放、发票报销等财务行为,严格按照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执行。


(10)往来账清理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暂存款、暂付款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欠款24笔。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11)违规报支继续教育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截止2019年1月14日,张某等四人已退还违规报支继续教育费用至福建土楼博物馆账户。二是举一反三,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已于2019 年1月31日组织全馆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龙岩市永定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永财行﹝201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永委办发﹝2018﹞2号)及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报销的最新规定相关文件。


(12)违规报支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张某、卢某、林某已将超标的费用退还78元。卢某针对绕道出差情况已作说明。二是开展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自查工作。还发现外单位人员张某、吕某多次报销差旅费,用油票报销租车费等问题。已退款520元。三是严格按照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财行〔2015〕7号)执行出差报销制度。


(1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2014年10月14日、2015年11月10日文体广新局购买长虹空调等固定资产已补录资产账。二是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三是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物品采购领用管理制度》,对物资采购、出入库登记等进行明确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


(14)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车改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二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车辆使用进行统一管理,规范派车审批流程和费用结算报销。三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对报支项目手续、材料不齐的,一律不予报销。


3.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工程无审计结算。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原文体广新局产业股股长许某已经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说明。二是对工程领域建设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原文体广新局产业股股长许某因工程无审计结算,以及还存在缺勤迟到早退、冒签廖某报支差旅费240元等其它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2)违规预借工程款。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区文物局预借款已于借出9天后转为了工程进度款。二是加强工程管理业务水平。组织当时负责布展工程项目管理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程管理知识,增强工程规范管理水平。


(3)违规支付第三方服务费。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关于文体广新局将永定县体育中心网球场钢结构检测费、防雷检测费问题,原始凭证已补附上福建省长汀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补充说明,关于广播电视发射台“永定县广播电视发射合大石凹道路排水沟及零星工程”招标代理费问题,某招标代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并出具支付第三方委托函。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局机关制定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收支依法、规范,账目清楚。三是加强学习,组织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学习《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法例法规,提高觉悟,认真履行职责。


鉴于机构改革,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广播电视发射台财务吴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4)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该项预付款在支付下一批进度款时已扣回。要求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提高责任心,做好工程款的审核工作。二是要求所有从事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更规范地做好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博物馆馆长卢某因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不严,以及还存在2017年第一专题“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党支部未按要求以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召开、享乐主义滋生未选择简单出行等其它问题,受到批评教育;土楼博物馆温某因工程进度款拨付审核不严,受到批评教育。


(5)在工程项目中列支办公家具。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全面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区政府采购制度。二是完善本单位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三是做好举一反三,加强基建领域等各个领域的管理,按规范程序报建工程建设手续。


(6)未按合同规定预留质保金。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工程项目的规定,加强工程项目收支管理。二是制定和完善了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管理、整顿作风,提高责任意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缺位。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缺乏清醒认识,缺乏责任担当,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不力。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主体责任制度流于形式,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制定了《2019年两个责任清单》,7月30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析会议,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修订了《文件的收发、批办、传阅、督办和保管制度》等工作制度,调整配强了办公室人秘工作人员,规范了公文发文程序,坚决杜绝文件无发文号和发文日期的问题。针对发文不规范问题,对负责此项业务的干部郑某作出批评教育处理。三是机构改革后,局党组对上级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迅速落实到位。


鉴于原文体广新局综合股党办负责人李某已离职,将巡察发现的该问题函告李某现工作单位,由现职单位进行处理。


(2)“一把手”履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电视台台长马某已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其本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提醒谈话。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已重新梳理修订《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和接待等相关工作制度。


(3)对下属单位指导监管不力。职能部门对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指导监管“真空”,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行为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已对本系统开展现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取酬的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二是“龙湖杯”、“土楼杯”篮球协会转借给私人用于理财的财政性资金,已于2019年4月30日将本金及利息存回“龙湖杯”篮球协会账户,“龙湖杯”篮球协会和“土楼杯”篮球协会已对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并保证以后工作中严格执行民营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确保协会资金的规范使用。三是局党组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并加强对所属社团组织进行监管,防止财政资金外流、乱借他人理财的不法行为。


原体育中心主任阙某因“龙湖杯”篮球协会将财政性资金转借给私人用于理财、廖某在文体广新局重复报支4084元问题,受到批评教育;少体校校长曾某因“土楼杯”篮球协会将财政性资金转借给私人用于理财,以及还存在个人发言材料抄袭网络、违规领取青运会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鉴于原县广电局局长吴某因机构改革调整,问题已移交吴某现单位处理。


(4)日常教育弱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松懈,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立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已责令郑某、连某、廖某就酒驾问题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自我检讨。二是局党组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修订《人事管理制度》、《机关效能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纪国法学习宣传教育,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加强督促检查和问责。


少体校廖某因酒驾、承包少体校体育运动中心一至三楼宿舍未上缴任何费用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原文体广新局综合股股长郑某因酒驾,以及还存在党政公文处理不严谨、形式主义突出等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少体校连某因酒驾问题,受到提醒谈话。


2.廉政风险突出。文体广新局党组对本系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不力,与某传媒公司业务往来公私不分,存在巨大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已收到原文体广新局党组书记廖某的综合情况说明。二是原文体广新局未经区领导审批和党组集体研究借给某传媒公司的财政性资金已于分别2018年1月31日、2月28日,分两批次退回,并于2018年12月26日与某传媒公司终止合同。某传媒公司现任法人徐某和财务已完成所有账务违规补贴清理,原文体广新局干部职工已退还超标准领取补贴11506元。廖某虚假重复报支的羽毛球场馆维修费4084元退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账户。廖某本人已于2019年7月自行离职。三是机构改革后,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已于2019年1月初,临时委托有资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3月底通过公开招投标,由某物业公司中标管理。四是文体旅游局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修订《工作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聘(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范措施。


原文体广新局计财股股长赖某因财政资金管理混乱,以及还存在体育场馆经营收入未入单位财务账、违规领取游泳比赛补贴等其它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体育中心主任阙某因廖某在文体广新局重复报支4084元、“龙湖杯”篮球协会将财政性资金转借给私人用于理财问题,受到批评教育。


3.群众身边“微腐败”。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廖某已于2019年5月10将截留演员李某2016年十大群文活动-岩舞民星总决赛补贴300元付给李某家长,许某已于2019年6月12日将冒签廖某报支差旅费240元退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账户,并作了说明。二是汉剧团、少体校集资房住户已自行缴交水费、电费,并已要求少体校集资房住户补缴自入住起至2018年5月期间的水费19425元。三是少体校体育运动中心一至三楼宿舍楼已收归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一楼作为少体校会议室,二楼办公室,三楼为少体校学生宿舍。四是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在干部职工中进行了宣传教育。


少体校廖某因承包少体校体育运动中心一至三楼宿舍未上缴任何费用、酒驾问题,受到诫勉谈话。


(七)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方面


2015年省委巡视反馈关于永定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赖某违规发放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文体广新局党组对巡视整改认识不到位,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成效不明显。在巡察中发现文体广新系统仍然存在大量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1)关于永定人民广播电台的问题:一是巡察组反馈2016-2017年8月电台无依据发放广告费提成35640元这一问题,广播电台已函告当事人于2019年6月25日前整改,上述问题已处理。二是2017年8月,新台长到任广播电台后根据区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制定了广播电台干部职工二级绩效考评方案,由区委绩效办审核通过后分别报备区纪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组、审计局,当年按此二次绩效方案实行。(2)现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结合机构改革进展情况和巡察整改工作,重新梳理修订了34项工作制度,并要求系统各单位对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制度执行力。(3)为进一步规范发放奖金、津补贴工作,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已组织系统各单位自查自纠2015年来奖金、津补贴发放情况,认真清理违规发放的干部职工奖金、津补贴,已追缴退回50804元。


目前,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没掌握相关举报和线索情况。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缺失问题。2013年10月16日,福建某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某动漫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土楼探险》3D旅游手机游戏,至今无任何收益。


一是土楼文化传播公司已发函至厦门某动漫有限公司商讨《土楼探险》3D手机游戏开发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二是某文化传播公司将通过启动法律程序,要求厦门某动漫有限公司退回预付款或将《土楼探险》3D手机游戏开发前期策划方案移交土楼文化传播公司,以阶段性结束合同。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四、压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巡察整改,全局上下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政治巡察有了深刻的认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集中整改,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理,巡察利剑作用和震慑作用得到了彰显。但也要清醒意识到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整改成效离区委的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尚有一定的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的矛盾,还需着眼长效。


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组的部署要求,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教育,确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深入。


(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从党组自身建设抓起,严格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深化实践“五抓五看”,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切实负起“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严肃政治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2号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良习气,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狠抓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在整改中,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容错和激励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在纪律约束下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把整改问题的过程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把群众对文体旅游事业良好评价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


(三)重抓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倒查制度缺陷,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涉及“权、钱、人”等方面的重点领域和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文体旅游之师,为建设创业创新秀美厚德的新永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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