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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河南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

国内的房地产发展了多少年?有人说我国的房地产是从1978年正式发展的,也有人说国内的房产正式进入白热化时代,是在1998年的,不管哪一个时代,房地产发展的时间都超过了20余年,对于房地产的政策应该都已经处于“健全”的阶段了吧!


我国的房地产与其他国家的房地产,是有轻微的区别的,国内外房地产都是很大的蓄水池,国内的房地产是可以受到政策的干涉,而国外的房地产受到的干涉情况相对较少。



房价越是往上涨,市场就越火爆,国人买房的心理“追涨不追跌杀”,2003年,2009年,2012年,2015年这些都是受到政策的推动,下市场的成交量都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2016年楼市一度出现了,全国范围内“普涨”,多少人在房地产上挣的盆满钵满的,甚至有部分人群实现了财富自由,挣钱有多轻松呢,购买一套房产放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动,等个两三年时间房价就翻了一倍,用首付款的资金去撬动房产价值两倍利益。



房产也是属于商品的一种价格,不可能永远都处于只涨不跌的状态,2021年9月、10月房地产迎来了拐点,这个金九银十似乎有点太冷了。


国家统计局发布了9月份的数据,显示成交金额15,748亿元,成交面积16,139万平方米,成交单价9757元每平米,10月份数据进一步回落成交价格仅为9749元,这个房价已经回落到了2019年至2020年的平均水平了,另外全国70个中大城市,56个城市新房价格回落,62个城市二手房价格下滑。


第3季度新增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为1.29万亿,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500亿元,下降幅度高达28.3%。


第2次土拍的结果也是属于惨不忍睹的,北京,上海杭州等20个城市,共计流拍土地高达70余宗,撤牌195宗,整体流拍撤牌率达到31.8%,今年第1轮土拍的时候,热火朝天,各大房地产企业争夺“你死我活”,短短半年时间不到差距十分巨大。



从最近这几个月的数据观看房地产确实出现大幅度的降温,部分专家也不看好明年房价的走势,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院总监严跃进认为:新房市场在年底最后两个月依旧面临着“较大”降价压力!11月份的整体销售数据可能会逐步地回升,但是销售价格依旧是处于往下走的趋势吧。


著名经济学家马光远一直都看好房地产的发展,今年上半年的时候,依旧觉得一二线城市的房价还是处于可观的状态,现在看到最近这几个月房地产的状况给出的说法是“我认为房地产的财富风口基本结束了,房子作为中国最好投资品的年代结束了,炒房客的时代基本也结束了”。



给众多人寄予厚望的调控“房产税”近期似乎也有声音了,不少人都觉得房产税会进一步的降低房价。


房产税的出台是否能限制房价,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发达国家,法国、澳大利亚、英国等一些相关的国家出台的空置税房产税,整体的税率比较高,当地居民不敢贸然的买房,比如法国的空置税一年10%,三年15%,如此高成本的工资税,让普通家庭根本没办法承受得了,对于炒房行为将会进行全面的压制,多少人都希望政策能快点落实到位,这让更多的人群受益,或者说把所有的炒房人群全面的驱赶。


近期房产税的信息引来了最大的进展,财政部和财务部总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依旧授权起草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草稿)。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正式通过房产税部分区域开展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工作的决定,房产税试点年限为5年,满6个月后可以提出继续授权的要求。



房产税虽然已经决定是要实施了但是房产税出台的流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我国财政部部长刘昆发文说过,房产税将会面临着三个步骤全面的推开,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说起来简单做起来还是比较困难的,在短时间内房产税的试点还是成熟阶段,要逐步的探索和改进。房产税的试点主要是针对热门城市,如深圳、杭州、海南,在这些热门的城市试点后,获取一定的经验供其他城市参考。


房产税的出台还是有一定的时间,万万没想到的是,房产税没有来“这个税”先来了,最高20%。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出租房税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文中明确地指引出2021年1月1日,个人在云南范围内有房或者租赁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并取得租金收入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所得,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费的征收金额在10%~20%之间,计算公式:应缴纳税额=应缴纳税所得额×税率。个人出租房仅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假设一套出租房每个月的租金为5000元,每年需要缴纳的金额为6000元,可是有几套房子,每个月缴纳的租金就高达几千元,一年折算下来也好几万的费用啊!



其实这个政策已经出台了整整两年时间了,只不过是没有人留意而已,2019年8月份,河南省发布了《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新规明确的要求: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凭证,不能准确的计算出房屋租赁成本,在租金收入的5%~10%幅度内核定应缴纳所得税额。


湖南省同样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不能确定。租赁成本费用按租金收入的5%~10%核定应缴纳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人问“房东税”会出现“抛售潮”吗?答案是不会的出台此政策,同样是能比较好地调控市场的政策,特别是对于以租养贷的投资者,他们的整体成本必然的是会受到一定的伤害。对于房产税还没普及之前,此政策还是能起到一定关键作用的,现在出现抛售几乎不太可能一方面国内刚需住房需求就已经非常的满足了,另外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是处于出租的状态,比如空置的房子也并没有计算在内啊!



不出台此政策,市面上都已经出现了二手房“暴增”根据易居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止到第3季度末全国60城二手房挂牌数量已经超过320.2万套了,另外去库存周期已经延伸到了17.9个月,无论抛不抛售基本上都受不到影响了。


网友关心的问题,房东是否会把这些税率施压在租房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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