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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 2006 156号文件(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十一条)

发票盖章是财务小伙伴们经常要完成的一项工作了,今天申税小微送上发票用章小贴士,快来看看这些问答你都知道吗?


一、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发票记账联需要盖章吗?


答:不需要。


三、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没盖清楚怎么办?


答:在不遮挡信息的情况下,在空白处补盖一个,或者谨慎处理选择作废发票或红字冲销。


四、发票专用章盖颠倒了怎么办?


答:章盖歪了或者颠倒了,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五、代开的发票如何盖章?


答: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专用发票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六、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


七、电子普通发票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的第1号公告、第22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增值税发票相同。


发票盖章虽然是小事,但是也是企业基础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还是要按照规定正确开具发票、正确盖章,减少发票使用方面的税务风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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