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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更新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


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督促指导市、县级政府出台改革具体措施,建立改革半年通报、年度评估制度,加大对各地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督导督办力度,确保2022年底基本实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问责有力、保障完善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研究制发《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问责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做到严肃规范问责,提高教育督导权威性。


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置,落实条件保障,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印发《四川省督学管理办法》,做好第五届省督学换届,强化督学培训考核,提高督学履职能力。制定《中小学专家库管理办法》,做好中小学督导评估专家库动态更新。


扎实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做好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制定迎接国家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组织相关省级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印发2021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督促问题整改。总结第一轮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决策,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做好2022年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并对第一轮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指导市(州)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


切实推动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持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即“双减”)作为教育督导的“一号工程”,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把“双减”作为责任督学督导重点,开展经常性督导。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巡查暗访,加大通报、曝光、问责力度。


持续加大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基础教育重大项目计划等重点工作定期督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地方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严肃追责,切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全力做好省委、省政府教育民生实事督办,确保教育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召开全省基本均衡总结大会,全面总结全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健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防止基本均衡发展指标下滑,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水平。


系统谋划和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印发《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方案》。指导各地准确把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按计划推进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召开优质均衡评估启动会,开展评估试点,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


统筹做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


认真落实《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学前教育发展。切实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项督导评估,2022年完成对16个县(市、区)省级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监测。组织启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引导督促各地切实规范办园行为,进一步提升办园质量。


改革对学校工作的督导


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工作经常性督导,督促问题整改,强化结果使用。加强责任督学培训,开展责任督学优秀案例评选,进一步提升对学校督导工作水平。


制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实施做好准备。持续开展学校自我督导体系建设试点,推进学校内部督导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


改进高等教育督导评估


督促高校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按国家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新建本科院校评建工作指导,并开展专题培训。按计划推进4所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省级评估。


总结上一轮全省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四川省本科高校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科院校审核评估工作,按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对2所高校开展评估工作试点。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修订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实施方案。完成8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对1所学校进行回访,进一步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完成高职评估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


持续完善教育监测评估体系


完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体系,按照国家部署,统筹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工作。印发省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方案,开展省级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发布监测报告,督促落实问题整改,加强质量监测结果使用,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持续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和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引导各级政府加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持续加强本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开展硕士研究生论文、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抽检硕士论文1300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40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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