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万元对于党史办这样的“清水衙门”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怎么会犯这种常识性错误,难不成是一时的疏忽?带着疑问,我马上向巡察组陈组长报告了这一情况。
解铃还须系铃人。于是,我们直接找来发票上写明的经办人胡某进行谈话。
“你是否清楚你们单位去年印刷《全南县大事记》这本书的有关情况?能找一本给我们看看?”陈组长在交代完相关政策后,开门见山地问道。
“这……这个……,我这里没有《全南县大事记》这本书,我再去单位其他地方找一找。”胡某的脸顿时变得煞白,支支吾吾地答道。
“这本书到底有没有印过?”陈组长看着胡某的表情变化,紧追不放。
“好像没有印刷吧,具体我也记不清楚了。”胡某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
“没有印刷?那4月份为什么会有一笔3.3万元的印刷费用?”
胡某沉默不语了。
“胡主任,我们对这件事情已经有了全面了解,今天找你过来谈话,也是给你一次机会。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如果你拒不如实反映情况和提供有关材料,干扰巡察工作正常开展,属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是要受到党纪处分的。”见胡某仍有顾虑,陈组长语重心长地说道。
“这笔钱确实没有用在印刷《全南县大事记》书籍上,而是用于发放招工补助和支付烟酒茶行、饭店的费用了……”胡某低着头说道。
“烟酒茶行、饭店费用具体是什么开支?”陈组长紧追不放。
“这个我不清楚,单位领导叫我去付钱,我就去了。具体什么开支,我确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