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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课后题(《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17日,成都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成都农村商业银行20.5%的股份,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加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成都农商行的持股,四家成都当地国企的持股比例将超过65.31%。


就在同一天,甘肃银行(02139.HK)发布公告,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甘肃银行内资股,增发完成后,上述四家甘肃国资股东的持股将超48%。


国资接盘入股似乎成了当下中小银行遇到资本不足问题时的一个“主流”途径。去年11月15日,哈尔滨银行发布公告,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和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国资股东斥资150亿元受让其他6家股东超28%股份。转让完成后,哈尔滨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将持有该行32.58亿股内资股,占总股本的29.63%,仍为该行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将持有该行20.36亿股内资股,占总股本的18.51%,位列该行第二大股东。


为什么是国资?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从去年到今年,多地地方国资入股中小银行和监管政策的强化和完善有关。2017年以来,银监会把银行的股权管理规范和公司治理监管的强化当作治理金融乱象的重点。


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小银行民资占比是很高的这也体现了银行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优。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监管没跟上,监管制度的缺失和不到位导致公司治理层面上的风险。在监管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大股东过度滥用权力给银行带来非常系统性的问题。”曾刚说。


2018年1月,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条是明确主要股东范围,加强对主要股东行为的规范,重点解决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银行经营等问题。重点将主要股东界定为“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在信息披露、入股数量、持股期限、资本补充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对主要股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现象。


除了监管的不断完善,地方国资能够顺利接盘,曾刚认为和国资本身的优势也有关一方面,地方国资符合监管要求,对短期收益没有那么看重,为了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后续也愿意进一步充实银行的资本;另一方面,要退出的民营企业由于本身经营问题,未来没办法对银行增资,这会束缚银行的发展空间。


一位华东地区农商行的高管也告诉澎湃新闻:“作为地方政府,利用其国资企业投资地方银行是乐见其成,一是收益有保障,二是能引导银行加大对地方投入,特别是政府支持的项目。作为地方银行,引入适当国资对其融入地方发展有所帮助,特别是增加财政及国企存款”。


银行会否变成地方政府的钱袋子?


前有问题民营股东将中小银行当做“提款机”,国资大比例增资中小银行之后,也引起一个担忧:地方国资入股之后会不会在公司治理层面对银行形成业务干扰,使得银行变成地方政府的钱袋子?


对此,曾刚表示随着监管越来越到位,这个担忧目前看来大可不必。


他解释道:“银行的市场化转型和国有银行的改革之后,形成了现在银行追求效益和市场化理念的基本导向。地方政府层面也充分认同这一点,对于银行业务的直接干预实际上还是比较少。地方国资自己是大股东,如果制定的规划不符合银行长期发展规律的话,损伤的是自己。其次,从监管层面上来看,监管部门对银行的业务是有约束的,国资股东需要满足的要求和其他股东是一样的。”


国资入股是最优解吗?


曾刚表示:“中小银行数量太多了,太多了之后我就发现没有哪一种资本补充方案可以说是最优的。只能说对于每个银行而言,可能有一个最优的方案。比如,一些江浙地区的中小银行经营状况不错,分红也不错,很多上市公司抢着进去,满足条件的上市公司也有很多,这时候国资就不一定是最优了。”


截至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有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1/4。去年以来,国务院金融委,以及央行、银保监会都在多个会议强调了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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