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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0


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截至2020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1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连交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厘定2020-2022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并且同意设定《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项下2020至2022年度的交易年度上限。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签署《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以及交易所的要求与建议,对《关联交易/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及其中约定的2020年至2022年度各类关联交易/关连交易上限在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进行确定、修改、调整或补充等。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屠旋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于2020年底前以货币出资方式对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分批增资30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工商变更手续、报备程序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6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盛集团”)已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因本次交易完成,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超过5%。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证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新增1,562,500,000股股票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上海国盛集团认购781,250,000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海通证券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国盛集团同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为100亿元。


2020年6月8日,海通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同时,上海国盛集团获得了相应的股东资格核准。


上海国盛集团本次增持,表明对海通证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海通证券价值的认可,上海国盛集团的基本状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国盛集团持有海通证券A股81,239,059股,持有H股255,456,441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海通证券A股238,382,008股,合计持有股份数占海通证券总股本的约4.9999%。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562,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亿元,发行完成后海通证券股本总额为13,064,200,000股,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海通证券共计1,356,327,508股,占海通证券发行后总股本的10.3820%。上海国盛集团已于2019年4月29日就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披露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国盛集团及其子公司实际持股比例比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增加约0.0358%。除上述情况外,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其他重大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8号)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A股股票1,562,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80元,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063,522.1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48,936,477.84元。


2020年7月29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354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中信建投、开户行签署的《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和开户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中信建投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开户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


5、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公司和开户行,同时按协议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7、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机构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开户行未按约定履行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20-05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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