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

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其中教育类60名,司法类2名,现就做好魏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教育类招聘岗位涉及的学校均为魏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司法类公证员为自收自支事业岗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教育类岗位(60人)


小学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


幼儿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8人,定向岗位2人;


(二)司法类岗位(2人):公证员2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职(执)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6、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司法类岗位不用提供);


7、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28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报考司法类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28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8、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9、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教育类岗位: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要求是魏县户籍,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是魏县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①小学教师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②幼儿教师岗位:具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学”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专业);


③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具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研究生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学”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所学专业要求是“学前教育”专业);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教育类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或小学教育、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学段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学段学科与合格证明上的学段学科要一致)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2021年8月10日前,须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司法类岗位:报考考生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取得C类及以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党籍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魏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的魏县特岗教师;


7、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在魏县党政网(www.wei.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查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及要求在魏县党政网(www.wei.gov.cn)公布。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09:00至7月2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方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公告(www.wei.gov.cn),根据公告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在报名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到魏县人社局3楼30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及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②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中小学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


(2)司法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


笔试总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教师职业能力(司法类为法律专业知识)测验部分满分100分。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不选用其他地方各类招聘考试试题。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或笔试有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魏县县城,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魏县党政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司法类岗位同时提交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司法类岗位不用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无法申请备案表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6、限户籍的,要求提供本人或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的户籍页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户籍证明,配偶、岳父母、公婆是魏县籍的还需提供配偶结婚证及户籍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退伍证等材料;


8、其他材料。


面试前,因放弃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1、面试方式及要求


(1)面试方式:


①教育类: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同岗位考生所答辩题目相同。


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三个科目采取课堂讲课(满分40分)、专业技能展示(满分30分)和答辩(满分30分)的方式进行,课堂讲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各占5分钟,考生可自带必备的专业技能展示用具,自备专业技能展示内容。


幼儿园教师采取课堂讲课(满分60分)和答辩(满分40分)的方式,课堂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②司法类:公证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同岗位考生所面试题目相同。


(2)面试要求:面试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教育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教师工作。


②司法类: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每场面试,对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5)面试步骤:


①教育类面试考场划分为“三室”,即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学科组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须知》背面签字,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讲课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备考室,每位考生随机抽取各自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到,引领员负责将面试者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②司法类面试考场划分为“两室”,即候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须知》背面签字,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2、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4、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岗位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以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教育类岗位聘用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


所有聘用人员,在应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借调、流动,且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否则,视为失信,记录失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整个环节,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费、打印准考证,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七)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实施方案》及《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严格落实抓细防疫工作要求。


八、其它


本方案解释权归魏县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招聘环节的起始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531201


魏县教育体育局0310--5201512


魏县司法局 0310--3522620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382999


详情登录


http://www.wei.gov.cn/newsshow.php?id=32259


迁西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迁西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结合迁西县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523名,其中统一招聘517名、定向招聘6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迁西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ldj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迁西县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迁西县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前置等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名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6.经迁西县组织人社部门招聘的聘用制人员、劳务派遣等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以上人员需要出示本单位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信(附件2)。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1日。


(三)“定向招聘”岗位的说明


1.“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是指:服务于我县的2017年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退伍安置地在迁西县的2020年大学生退役士兵(已毕业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退役后复学并于2020年当年毕业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及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无结论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5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6月26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 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考生需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人民币。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除限“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岗位外,其它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因报考人数不足需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人数,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学科顺序,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在符合开考比例的前提下,按顺序依次、平均调剂至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相应学科教师岗位。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视笔试结果情况而定。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两部分内容,以教育专业知识为主。教育专业知识按所报考学科,参照高考难度命题,其中:报考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按学科分别进行,即报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岗位163-171);报考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理综知识(岗位172-180、岗位202-204);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均考文综知识(岗位181-201、岗位205-213)。


报考卫健系统医学类岗位和迁西县医疗保障局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岗位3、6、104-111、119-121、125-129、131-138、141-152、154-160、162)。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岗位1-2、4-5、7-103、112-118、122-124、130、139-140、153、161)。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2021年6月29日起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考生于笔试结束后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将通过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准考证。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原则上在同一面试组面试,报考人员较多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采取蛇形分组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全日制学历(学位)较高者,本科学历为985院校的,本科学历为211院校的,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一本院校的,本科学历为其他全日制普通类院校的,本科学历为专接本(专升本)的,中共党(团)员且入党(团)时间较早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且时间较长的,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较长的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级别较高者且次数较多的。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及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


(一)体检。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经唐山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报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报考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依据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学段类别及考试总成绩高低,由教育局另行制定选岗方案,确定具体工作岗位。


公开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迁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5685156(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附件:


1.迁西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迁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证明信


3.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1年6月18日


详情登录:


https://rsj.tang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tsrsw/igllhfbodfagbbolkgphjjlbamloaief/nnpcgmebdfagbbolkgphjjlbamloaief.do?isfloat=1&disp_template=encaapfidfaebbolkgphjjlbamloaief&fileid=20210618193328883&moduleIDPage=nnpcgmebdfagbbolkgphjjlbamloaief&siteIDPage=tsrsw&infoChecked=0、


峰峰矿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录全额事业岗位职员120名,其中,峰峰矿区纪委监委信息网络管理和技术保障中心1名;峰峰矿区区委办公室服务中心2名;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农村党员干部电教远教中心1名;峰峰矿区融媒体中心1名;峰峰矿区区委编委办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1名;峰峰矿区档案馆1名;峰峰矿区乡镇(街道)全额事业岗位113名。


其中,峰峰矿区乡镇(街道)全额事业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3人,限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岗位11人。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以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2021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20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发布公告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所有岗位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ff.gov.cn/)。


2.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7月9日17:3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4.开考比例: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或调剂到其他岗位。岗位报名、核减、取消及调剂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居民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退伍证等资料;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素质能力。


4.面试分组。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按照试题要求回答问题,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面试试题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或考试机构确定并签订保密协议。


(五)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六)体检


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定点机构标准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峰峰矿区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实施公开招聘防控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2409(区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12380(举报电话)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详情登录


http://ff.gov.cn/ffxw/zsdt/202106/t20210621_1461817.html


(魏县党政网、唐山市人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